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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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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09年06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海汽车     公告编号:临2009-019

      债券代码:126008     债券简称:08上汽债

      权证代码:580016     权证简称:上汽CWB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控股98.59%的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于2004年8月合资组建成立,下简称上汽通用金融公司)

      ▲本次实际发生担保额为:叁亿元人民币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3.8亿元,占公司200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6.87%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上汽通用金融公司因业务发展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和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为上汽通用金融公司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担保,议案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10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上汽通用金融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授予上汽通用金融公司人民币叁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至2010年1月14日止。本公司已同意对该事项进行担保,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上汽通用金融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5亿元,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60号财富广场F幢。法人代表: 刘榕。经营范围:(一)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二)提供购车贷款业务;(三)办理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货款和维修设备贷款等);(四)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五)向金融机构借款;(六)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七)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代理业务;(八)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信贷业务。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6.9亿元,负债为117.4亿元,净资产为19.5亿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上汽通用金融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叁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券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公司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与借款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公司意见

      本公司认为上汽通用金融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贷款的手续完备,将满足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对经营活动资金的要求。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范围内。

      五、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之前,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3.8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实际新发生的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上汽通用金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本公司向上述银行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复印件。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