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会期半天。
3、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杨志茂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43,875,9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7.23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续聘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记名、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1)选举杨志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朱凤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曾坤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选举邓照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选举周建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选举邓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选举黄伟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选举姚作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选举丑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记名、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1)选举禤振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李炽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43,87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08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09-3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6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杨志茂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杨志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2012年6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设立第五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至2012年6月。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发展战略委员会:杨志茂先生、周建辉先生、曾坤林先生,其中杨志茂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姚作为先生、黄伟成先生、朱凤廉女士,其中姚作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黄伟成先生、丑建忠先生、邓志强先生,其中黄伟成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丑建忠先生、姚作为先生、朱凤廉女士,其中丑建忠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朱凤廉女士(个人简历见公司2009年6月9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2012年6月。
2、经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周建辉先生(个人简历见公司2009年6月9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12年6月。
3、经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张丹丹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12年6月。
4、经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张海梅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2012年6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张丹丹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12年6月;聘任王子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2012年6月;聘任董事邓志强先生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任期至2012年6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组织机构调整为两室五部,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为:
(一)董事会办公室;(二)公司办公室;(三)人事部;(四)财务部;(五)内审部;(六)法务部;(七)合约部。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张丹丹,女,40岁,本科学历,曾任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广州时装实业公司副总经理,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张海梅,女,42岁,大专学历。曾任冠富(清远)化纤厂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09-3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6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禤振生先生 主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选举禤振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2012年6月。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