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9日在公司酒都宾馆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名,代表股权数314057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5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并经逐项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14057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314057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314057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同意票314057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57015314.19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0%,计25701531.4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7870014.67元,减去已支付的2007年度现金股利69267861.28元,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29915936.16元;拟按每10股派发4.00 元现金红利(含税),向本公司全体股东进行分红,共计分配红利173169653.20元,结余256746282.96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实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314057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同意票31570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同意票314057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议案。同意票3138381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3%;反对票34300股;弃权票185508股。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孙水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