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2009年06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 601727 股票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09-03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616,038,405股A股于2008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009年6月23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200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0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09年6月24日,公司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聘请其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09年6月24日起,由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并由保荐代表人韩刚先生、司宏鹏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