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801098 | 08央票98 | 1,000,000 | 97,280,000.00 | 1.39 |
2 | 0801078 | 08央票78 | 1,000,000 | 96,900,000.00 | 1.39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3,474,226.08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5,304,241.12 |
5 | 应收申购款 | 1,363,813.83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0,142,281.03 |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6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 | 20.17% | 1.26% | 27.72% | 1.29% | -7.55% | -0.03% |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110.27% | 2.00% | 107.13% | 1.82% | 3.14% | 0.18%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50.47% | 2.04% | -56.29% | 2.40% | 5.82% | -0.36%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 25.38% | 1.93% | 28.17% | 1.84% | -2.79% | 0.09%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09年3月31日 | 56.91% | 1.99% | 48.22% | 2.09% | 8.69% | -0.10% |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中载明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上述第(3)到(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四档,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500万 | 固定收取1000元/笔 |
200万元≤申购金额< 500万元 | 0.8% | |
50万元≤申购金额< 200万元 | 1.2% | |
申购金额< 50万元 | 1.5% |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率 | 持有期<1年 | 0.5% |
1年≤持有期<2年 | 0.2% | |
持有期≥2年 | 0 |
(3)转换费
基金转换时所需要的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所确定的转换费用构成。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入基金时,原则上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确定的转换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费用。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基金间设置固定的转换费率。
不同转换方向的转换费率设置以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为准。
(4)其他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12月30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情况;更新了部门设置及投资决策委员会设置情况;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联系人信息;在“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以下内容: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会批准徐志光、胡奕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增补李兆会、汪贻祥先生为公司董事,该变更事项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鲁颂宾先生、魏瑛女士为副总经理,该事项已获得监管部门核准,并于2009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披露,因此更新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料。
(二)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原代销机构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新了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资料。
(四)根据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增加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或基金资产净值不足的情况处理。
(五)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报告。
(六)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至2009年3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七)在“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以加注的方式说明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以及相关公告的内容,更新了“估值方法”。
(八)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资料。
(九)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出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并说明以下事项:2007年10月22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之一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组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21%股权,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标。2008年6月16日该股权转让事宜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2008年12月29日,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股东变更及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09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披露。
(十)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6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