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第一个IPO《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上周五即已刊登。招商证券投行总部董事总经理朱仙奋、股票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刘彤昨日表示,《公告》既是发行市场化改革的四项重要措施之一,也充分揭示了改革给一级市场投资带来的变化乃至风险,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审慎决策投资。
招商证券强调,对于桂林三金超募资金,"做为保荐机构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尤其是超额部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充分揭示一级市场风险
《上海证券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上周五刊登,为什么要刊登《公告》,这个《公告》特别在哪里?
招商证券:《公告》是现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采取的四项重要措施之一,为了加强新股风险教育,发行改革《指导意见》要求主承销和发行人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揭示一级市场风险,提醒投资者理性判断投资的可行性。《公告》通篇贯彻了“归位尽责”的改革理念,充分揭示了改革给一级市场投资带来的变化,其重要的目的就是向投资者明示一级市场的风险,使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一级市场,警示不了解股市、不了解发行公司、不了解风险的投资人,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人,要坚决避开,以防受损。
散户是定价接受方
《上海证券报》:《公告》第三条描述了改革后的发行定价过程,是谁出价、谁定价、谁承担风险呢?
招商证券:《公告》第三条意在向广大投资者揭示定价的市场化过程,网下投资者出价,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确定价格,定价结果由上述参与主体自主决定和风险自担,完全体现了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定价高低与监管部门无关。
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出,鉴于机构拥有相当的研究和定价能力,因此散户基本上是定价的接受方而不是主导方。在改革前期,基于散户是定价接受方的地位,我们要提醒散户注意研究公司价值,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谨慎判断其投资价值,然后做出是否申购的决定。凡参与申购者,就被视为认同定价者,风险自担。不认同定价者,请勿参与申购。
全面看待跌破发行价
《上海证券报》:《公告》第四条揭示了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市场化改革后,是否必然存在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招商证券:对这个问题的判断,应不基于任何具体项目。在这个前提下,我们认为总体上在改革初期,市场约束机制不健全,买方对卖方的约束力较弱,由于机构之间的博弈,有可能出现发行价格偏高的情况,进而可能导致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
投资者应全面、客观地看待上述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也应从我做起,加强买方约束,共同促进市场约束机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