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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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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胶EJC1认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2009年07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09-25

      权证代码:031007                权证简称:阿胶EJC1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胶EJC1认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阿胶EJC1”认股权证的行权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阿胶EJC1”认股权证行权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提示内容

      (一)权证的基本信息

      1、“阿胶EJC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5天,即自2009 年7月13日(星期一)起,至2009年7月17日(星期五)止。

      2、“阿胶EJC1”认股权证的存续期自2008年7月18日起,至2009年7月17日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阿胶EJC1”认股权证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09年7月10日(星期五),从2009 年7月13日(星期一)起终止交易。

      4、“阿胶EJC1”认购权证经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5.434元,投资者每持有1份“阿胶EJC1”认购权证,有权在2009年7月13日至2009年7月17日期间以5.434元的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发行的“东阿阿胶”股票。

      (二)行权操作要领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证券交易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购权证行权的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7

      证券简称:阿胶EJC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5.434 元

      2、投资者需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购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购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帐户中可用的认购权证份数,且帐户中有足够的行权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购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证券帐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此外券商还需扣减投资者资金帐户中的资金可用金额,扣减金额=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比例。“阿胶EJC1”权证的行权比例为1:1。

      行权成功,投资者将于T+1 日交收后收到行权所得的标的证券。投资者证券帐户的标的证券增加数量=认购权证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比例。

      (三)权证信息披露咨询及联络人

      联络人:王鹏

      联系电话:0635-3264069。

      二、特别风险提示

      “阿胶EJC1”认购权证的行权日为5 天,即2009 年7 月13 日至17日。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阿胶EJC1”认购权证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