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9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6月30日以传真表决方式举行,应收表决票9张,实收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董琦、李靖波、侯琦、李国春、关明、高大林(简历附后)。
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弛、郭庆、郭民岗(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声明、提名人声明见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秀凤、张存瑞、郭庆认为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同意以上候选人提名。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将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会议时间:公司拟于2009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
2、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议题:
(1)逐项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7月10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6、会议登记办法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于2009年7月15日至7月16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6:30时)前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7、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曙光路22号
邮政编码:014030
联系电话:0472—2207058
传 真:0472—2207059
联 系 人:徐彦锋、巩晋萍
8、其它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序 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董 事 | 侯 琦 | |||
董 琦 | ||||||
李靖波 | ||||||
李国春 | ||||||
关 明 | ||||||
高大林 | ||||||
独立董事 | 张 弛 | |||||
郭 庆 | ||||||
郭民岗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崔蒙生 | ||||
张宪胜 | ||||||
程占华 |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2009年7月17日至2009年7月17日
注:1、委托人应在受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简 历
董 琦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曾在北京大学教务部工作,曾任北大在线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重庆市委党校副秘书长、秘书长;北京北大众志微处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靖波女士,中共党员,硕士。曾任包头市第一化工厂科技开发处副处长、处长,包头市化工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侯 琦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 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机械系。曾任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正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国春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包头市第四化工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包头市化工设计研究所所长,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关 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证券部部长、总裁助理。现任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高大林先生,大专学历。曾在内蒙一机集团动能处财务科工作;曾任山东华顺盟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泰安佳联工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内蒙古赛立特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 弛先生,中共党员,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民商法硕士生导师,民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会理事;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郭 庆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曾在天津市汽运一场工作。现在长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现任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民岗先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在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任会计、中拓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助理、北京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任教师、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091 股票简称:明天科技 编号:临2009—021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9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6月30日以传真表决方式举行,应收表决票5张,实收表决票5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提名,推举第五届股东监事候选人为:崔蒙生、张宪胜、程占华(简历附后)。
股东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王永卫、刘金红(简历附后)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简 历
崔蒙生先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包头树脂厂团委书记,包头市第二化工厂工会主席、包头市第四化工厂工会主席,包头黄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党委书记,云杉化工厂党委书记、厂长,包头双环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厂长。现任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王永卫先生,中共党员,蒙古族,硕士,1989年9月在包头市精胶厂工作;1993年11月起在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公司办公室主任。
刘金红女士,大学学历,工程师。曾在兵器工业第五二研究所任职。现在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工作。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程占华先生,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现在包头市北普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现任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宪胜先生,曾在包头市汽车公司任职。现任包头市商业银行利通支行行长。现任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 弛先生、郭 庆先生、郭民岗先生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包括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
声明人 张 弛 作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认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 弛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
声明人 郭 庆 作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认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郭 庆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
声明人 郭民岗 作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认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郭民岗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