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09年6月30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江湾支行申请授信的提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江湾支行申请折合人民币5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以授信合同约定为准。并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招商银行江湾支行签订相关协议。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公司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江湾支行借款,并由公司为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该借款提供担保的提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公司在招商银行江湾支行的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江湾支行申请期限不超过壹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并由公司为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09-03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控股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发展)
2、本次担保金额及包括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900万元,占2008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71%。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江湾支行申请期限不超过壹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产业发展成立于2001年11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启宇,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医药行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产业发展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25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9,225万元,占100%股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产业发展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78,5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22,681万元;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9,87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1,709万元(以上为合并口径)。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产业发展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故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数量: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900万元,占2008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71%;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