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9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09年7月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期限壹拾贰个月。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拟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壹拾贰个月。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昌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因此公司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昌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向该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7月1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09-022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顺鑫佳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佳宇”)参与竞拍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商业金融(西侧)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北侧,土地面积25785.3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21757.4平方米。
顺鑫佳宇于2009年7月1日收到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出具的(京土整储挂(顺)[2009]062号)《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以人民币198,358,340 元拍得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商业金融(西侧)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