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资金支出须及时看到产出
2009年07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记者1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资金计划需要在一定期限内看到产出和效果。否则,相关部门今后的年度预算将适当减少。
财政部近日印发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绩效评价要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和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绩效评价的绩效目标是被评价对象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根据不同情况由财政部门和部门(单位)分别或共同设定,主要有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产品和服务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达到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必需的资源;支出的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和部门(单位)应当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财政资金支出
须及时看到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