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09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5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8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6,378,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0.18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在地缴纳),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127,568.10元,现金分红比例为公司2008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8.1%。
二、 股权登记日、除息日与分红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8日
除息日: 2009年7月9日
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9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9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及公司高管锁定股份的现金红利于2009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股东资金帐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通过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帐户。
五、 咨询办法
1、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鹰影视文化城
2、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处
3、咨询电话:0731-84252080 84252333-8339、8313
4、咨询传真:0731-84252096
5、联系人:刘 艳、刘 俊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