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钢系启动债务整合 债权人可“三选一”
2009年07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唐钢股份整合继续推进。唐钢系三今日均披露了换股吸收合并后的偿债方式。
唐钢股份、邯郸钢铁、承德钒钛的债权人可以自2009年7月4日起45日内,即2009年7月4日至2009年8月17日,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各家公司自行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担保人为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钢铁集团为进一步理顺股权结构关系,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的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拟采取唐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的方式实现上市公司钢铁主业的整合。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将注销法人资格,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并入唐钢股份。
唐钢股份表示,对于“唐钢转债”持有人自2009年7月4日至2009年8月17日,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唐钢转债”债券面值与当期应计利息之和,即每张101.1元的价格,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担保人为河北钢铁集团。而承德钒钛则表示,对于“08钒钛债”债券持有人,由河北钢铁集团向“08钒钛债”债券持有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足以对到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偿债担保。
根据三家公司的公告,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可于上述期间内通知公司,逾期则公司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据了解,目前,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已经三家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获得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的批准,且商务部对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核也无异议。但此次换股吸收合并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后方可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