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00九年七月三日,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审议表决的董事六名,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的董事六名。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代上海人民日报报栏报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人民日报”无形资产使用款项600万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代上海人民日报报栏报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人民日报”无形资产使用款项600万元。鉴于上海人民日报报栏报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成立运营,董事会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协商,将600万元“人民日报”无形资产使用款项转由上海人民日报报栏报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并尽快收回上述款项。
二、《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2009-018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09-018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9月22日至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进行了现场全面检查,2009年1月6日上海证监局向公司下发了沪证监公司字(2009)2号《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接到《通知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人员对《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完成了《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由于公司的部分整改措施需要与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故未能及时刊登公告。2009年7月3日,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通讯方式)审议并通过了《整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会计核算方面
1、对外出租房产未按配比原则确认相应折旧费用
2007年度,公司位于广东“港澳中心”房产获得租赁收入约56万元,但公司未根据配比原则,确认相关的折旧费用。
情况说明:由于考虑到公司位于广东“港澳中心”的房产截止2007年底仅少量对外出租,且写字楼装修工程当时还尚未完工,故本公司2007年度未就出租房产计提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费。
整改措施:2008年,公司港澳中心写字楼及停车库全面对外出租,公司已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足额计提出租房产的折旧费。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
(1)2007年度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德裕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德裕”2008年之前为参股49%的公司)2007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608.44万元,其中账龄2-3年的达到5,237.47万元,账龄3年以上的达到435.1万元。但公司未对上述款项计提任何坏账准备。
情况说明:广州德裕应收款项以前年度未计提坏账准备,主要是由于公司认为应收款项的回收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代付小业主按揭款可通过房屋回收、销售实现后收回;应收关联方海南万立达实业有限公司款项,因同属相同母公司上海同达所控制,且不存在不能收回的可能性,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整改措施:2008年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要求其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统一的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2)2008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坏账准备计提问题
公司2008年半年报显示,合并报表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772.07万元,其中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668.19万元。
经测算,公司非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103.88万元。对非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实际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小于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应计提余额379.12万元。且公司2008年半年度合并范围增加了广州德裕,但公司期末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与期初相比,无增加。
情况说明:公司自2008年1月开始将广州德裕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2008年半年度未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
整改措施:公司在进行2008年度财务决算时,已充分考虑到上海证监局就坏账准备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公司在编制2008年财务报告时已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正确合理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并对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合理划分。
二、财务及资金管理方面
1、应收大地发行中心款项长期挂账
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有应收大地发行中心款项1,220万元。公司称,上述款项为股权转让款,但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股权转让合同,且股权转让行为也未实施。目前上述款项账龄已超过3年。
情况说明:公司应收大地发行中心1,220万元其他应收款中有600万元为公司代上海人民日报报栏报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报栏公司)支付“人民日报”无形资产使用款项,由我公司先行支付(本次临时董事会补充审议通过了公司代上海报栏公司支付“人民日报”无形资产使用款项600万元的议案);620万元为公司收购大地发行中心持有的上海报栏公司股权转让款。
公司收购大地发行中心持有的上海报栏公司股权事宜已经公司2006年3月10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06年6月30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合同已于2006年7月1日签署,由大地发行中心向其上级主管单位申报审批中。由于上海报栏公司股东方人民日报社大地发行中心上级主管单位一直未能对有关股权转让协议进行批复,致使我方预付股权收购款暂以往来挂账。
整改措施:鉴于上海报栏公司已成立运营,经公司与大地发行中心和上海报栏公司三方协商并于2009年3月18日签署协议,600万元“人民日报”无形资产使用款项由上海报栏公司承担,截至2009年5月31日,上海报栏公司已偿还公司150万元;公司将继续与上海报栏公司股东方人民日报社大地发行中心接洽,督促其尽快完成股权转让相关事宜,但由于该协议需大地发行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国资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和一定的风险。
2、应收泰州同达有线数字网络有限公司款项长期挂账
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有应收合资公司泰州同达有线数字网络有限公司款项1,180万元。公司称,上述款项为股权增资款,但公司一直未办理增资有关的股权变更手续。目前,上述款项中,有部分款项账龄已近3年,部分已超过3年。
情况说明:由于泰州同达有线数字网络有限公司另一股东方泰州市广电局(台)尚未依投资比例将协议约定的实物资产投入合资公司,故我公司依比例将协议约定的以现金投入的投资款暂以债权挂账,待泰州市广电局所投入设备资产界定清晰后,再共同转为投资款并办理工商变更。
整改措施:鉴于泰州同达经营的现状,为减少投资损失与风险,经2009年6月24日召开的公司五届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以120万元转让持有的泰州同达49%股权;公司正积极协调相关方力争早日收回应收泰州同达的1180万元款项。
3、广州德裕存在少数股东占款
截至2008年6月30日,广州德裕其他应收款中存在原个人股东郭伟欠款372万元。
情况说明:广州德裕股权系该公司增资扩股时本公司认购其股权所得,郭伟系广州德裕原个人股东,其欠款发生于我公司入股之前,根据原相关协议约定,其继续享有一期“逸品台”工程尚未实现销售部分的利润。
整改措施:郭伟欠款将在其享有的一期“逸品台”工程后续销售利润份额中冲减。“逸品台”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当中。公司将积极督促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尽早实现销售并回笼资金。
三、资产完整性方面
公司未办理深圳市联合广场B14、15层房产的房产证,且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2002年)的要求在2006年半年报及以前的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产证问题。公司持有浙江海宁一处房产(建筑面积64.16平方米)权利人仍为上海粤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办理变更手续。
情况说明:由于深圳联合广场开发商尚有部分税费未能缴清,目前深圳联合广场均无法办理房产证,故本公司拥有的该处B14、15层房产亦一直未能办理房屋产证,但相关法院裁定足以证明该房产属本公司所有。另外,为节约相关过户费用,本公司更改企业名称时未对嘉兴海宁房产产证办理更名手续。
整改措施:公司将及时安排专人办理海宁房产产证变更事宜,并与深圳市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积极磋商尽早解决深圳联合广场房屋产证问题,以确保公司资产完整性。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制定了《整改报告》,部分事项已在制定《整改报告》的同时进行了整改。公司将严格执行《整改报告》中的整改措施,尽早完成整改工作,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对于上述事项的整改进展情况,公司除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外,还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自本次《整改报告》披露后,每三个月对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