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1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2009年7月3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现场召开。
一、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1,253,726股,占公司总股本498,600,000股的54.40%。
会议由王鹤鸣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向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8,423,306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44%, 103,151股反对, 0 股弃权,关联股东王鹤鸣、王轶磊、张金土、胡巍华、程大涛、江利雄和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向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借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271,253,726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 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271,253,726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0 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271,253,726股赞成,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9)04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7月3日下午1时30分在杭州市平海路八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鹤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情请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09年7月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09-044号)。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请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09年7月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9-045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9)04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4月10日证监发行字[2007]77号文批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7年4月18日以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80元,共募集资金680,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计31,465,428.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8,934,572.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4月24日止全部到位。
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7)第 22520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城建支行三个专项账户,其中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33001616235053003136;子公司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广宇)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活期存款账户为:801652788108093001;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广宇)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城建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310001629259030734。
初始募集资金648,934,572.00元,除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48,934,572.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600,000,000.00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已存入各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08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和定期存单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 号 | 期末余额 (人民币元) |
本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 33001616235053003136 | 251.29 |
肇庆广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 801652788108093001 | 0.01 |
黄山广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城建支行 | 1310001629259030734 | 2,274.67 |
合 计 | 2,525.97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招股说明书说明的用途:
项目投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 工程项目投资 |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与金额 | 非募集资金投资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杭州·西城年华 | 146,500.73 | 20,000.00 | 18,000.00 | 2,000.00 | 126,500.73 |
黄山·江南新城 | 133,667.03 | 17,000.00 | 13,000.00 | 4,000.00 | 116,667.03 |
肇庆·星湖名郡 | 106,013.57 | 23,000.00 | 20,000.00 | 3,000.00 | 83,013.57 |
合计 | 386,181.33 | 60,000.00 | 51,000.00 | 9,000.00 | 326,181.33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2008年12月31日,项目投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4,893.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2008年:22,288.38
|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杭州 西城年华 | 杭州西城年华 | 20,000.00 | 20,000.00 | 20,060.65 | 20,000.00 | 20,000.00 | 20,060.65 | 60.65 |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西城年华1、2期已经交付,3期将在2009年交付。 |
2 | 黄山 江南新城 | 黄山江南新城 | 17,000.00 | 17,000.00 | 17,103.77 | 17,000.00 | 17,000.00 | 17,103.77 | 103.77 | 截至2008年12月31日黄山项目各区均有部分组团已完成交付。 |
3 | 肇庆 星湖名郡 | 肇庆星湖名郡 | 23,000.00 | 23,000.00 | 23,047.76 | 23,000.00 | 23,000.00 | 23,047.76 | 47.76 |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肇庆项目一期A、B1组团已经竣工,二期B2组团也已竣工。 |
合计 | 60,000.00 | 60,000.00 | 60,212.18 | 60,000.00 | 60,000.00 | 60,212.18 | 212.18 |
注:公司实际投资金额包括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利息的投入。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的说明
杭州·西城年华项目预计总投资146,500.73万元,截至2007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87,847.87万元,其中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6,385.25 万元。以上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9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7】第 23094号《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07年6月20日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6,385.25万元。本次置换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黄山·江南新城项目预计总投资 133,667.03 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 61,637.73 万元,其中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14,057.82 万元。以上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7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8)第10013号《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公司已于2008年1月8日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14,057.82万元的90%部分12,652.04万元。本次置换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肇庆·星湖名郡项目预计总投资 106,013.57 万元,截至2007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 44,088.24 万元,其中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8,720.93 万元。以上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7)第11600号《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07年7月30日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8,720.93 万元的80%部分6,976.74万元。本次置换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07年6月1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闲置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从2007年6月1日起至2007年11月30日止。公司按期于2007年11月27日归还了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8,000万元。
2008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或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说明
(1)截至200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25万元,均系银行利息收入。
(2)不存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注2)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6 (注1) | 2007 | 2008 | |||
1 | 杭州·西城年华 | 54,239.22 | -325.41 | 19,230.71 | 12,521.23 | 31,268.28 | 是 (注3) |
2 | 黄山·江南新城 | 36,481.97 | 933.29 | 3,876.94 | 5,259.49 | 10,558.29 | 是 (注4) |
3 | 肇庆·星湖名郡 | 30,748.42 | -884.11 | 428.26 | 596.31 | 13.74 | (注5) |
121,469.61 | -276.23 | 23,535.91 | 18,377.03 | 41,840.32 |
注1:2006年杭州·西城年华项目及肇庆·星湖名郡项目均未达到竣工交付条件,不能计入开发成本的项目前期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故2006年出现亏损情况。
注2: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系实际投资项目投入日至截止日实现的利润总额。
注3:杭州·西城年华项目累计实现效益符合招股说明书要求。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容积率内可售房源中已累计预售面积200,802.04平方米,占容积率内可售面积的97.46%。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上述可售房源中公司未结转收入已签合同金额632,660,836.00元,合同面积56,207.84平方米;2009年1-6月新增签订合同金额211,505,723.00元,合同面积12,886.10平方米;以上两者合同金额合计844,166,559.00元,合同面积合计69,093.94平方米,平均合同销售单价12,217.66元,高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销售单价。
注4:黄山·江南新城项目累计实现效益符合招股说明书要求。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该公司容积率内可售房源中已累计预售面积408,287.21平方米,占容积率内可售面积的57.04%。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上述可售房源中公司未结转收入已签合同金额65,308,155.00元,合同面积18,765.94平方米;2009年1-6月新增签订合同金额177,094,868.00元,合同面积53,274.81平方米;以上两者合同金额合计242,403,023.00元,合同面积合计72,040.75平方米,平均合同销售单价3,364.80元,高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销售单价。
注5:肇庆·星湖名郡项目容积率内可售房源中累计结转销售面积61,342平方米,累计实现盈利13.74万元(含2007年以前发生的前期费用),低于计划利润实现进度,主要是由于广东地区房地产市场受行业深度调整和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加上该项目政府相关配套工程没有按时到位,及该项目前期费用承担较多、前期销售以低价促销为主。公司的经营策略是等该项目形成规模、配套成熟及房地产市场起稳后不断提高销售价格来实现预定利润目标。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容积率内可售房源中已累计预售面积104,894.61平方米,占容积率内可售面积的33.49%。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上述可售房源中公司未结转收入已签合同金额26,643,617.00元,合同面积4,646.13平方米;2009年1-6月新增签订合同金额164,052,686.00元,合同面积38,906.56平方米;以上两者合同金额合计190,696,303.00元,合同面积合计43,552.69平方米,平均合同销售单价4,378.52元,高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销售单价。
三、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25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比较
(一)各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相关信息披露的比较
1、2007年度投资金额比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实际投资金额 | 2007年度报告 | 差额 |
披露的投资金额 | |||
杭州·西城年华 | 18,194.97 | 18,194.97 | --- |
黄山·江南新城 | - | - | --- |
肇庆·星湖名郡 | 19,728.83 | 19,728.83 | --- |
2、2008年度投资金额比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实际投资金额 | 2008年度报告 | 差额 |
披露的投资金额 | |||
杭州·西城年华 | 1,865.68 | 1,865.68 | --- |
黄山·江南新城 | 17,103.77 | 17,103.77 | --- |
肇庆·星湖名郡 | 3,318.93 | 3,318.93 | --- |
(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相关信息披露的比较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 | 实际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注) | 公告日期 | 公告金额 | 差额 |
2007年6月1日 | 8,000.00 | 2007年5月11日 | 8,000.00 | --- |
2007年11月27日 | -8,000.00 | 2007年11月30日 | -8,000.00 | --- |
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负数表示归还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变更使用情况与相关信息披露的比较
无。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3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09)第11585号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对后附的贵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资报告”)进行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资报告,提供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证据,是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前次募资报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专项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专项审核工作,以对前次募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规定与贵公司提供的前次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基础上所取得的资料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资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可以由贵公司作为申请发行新股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报送中国证监会,但本报告仅限于供贵公司用于申请发行新股之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否则,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建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利刚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继佳
中国·上海 2009年7月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4,893.4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0,212.1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2008年:22,288.38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杭州 西城年华 | 杭州 西城年华 | 20,000.00 | 20,000.00 | 20,060.65 | 20,000.00 | 20,000.00 | 20,060.65 | 60.65 |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西城年华1、2期已经交付,3期将在2009年交付。 |
2 | 黄山 江南新城 | 黄山 江南新城 | 17,000.00 | 17,000.00 | 17,103.77 | 17,000.00 | 17,000.00 | 17,103.77 | 103.77 | 截至2008年12月31日,黄山项目各区均有部分组团已完成交付。 |
3 | 肇庆 星湖名郡 | 肇庆 星湖名郡 | 23,000.00 | 23,000.00 | 23,047.76 | 23,000.00 | 23,000.00 | 23,047.76 | 47.76 |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肇庆项目一期A、B1组团已经竣工,二期B2组团也已竣工。 |
合计 | 60,000.00 | 60,000.00 | 60,212.18 | 60,000.00 | 60,000.00 | 60,212.18 | 212.18 |
注:公司实际投资金额包括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利息的投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承诺效益(万元)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注2)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6(注1) | 2007 | 2008 | |||
1 | 杭州 西城年华 | 54,239.22 | -325.41 | 19,230.71 | 12,521.23 | 31,268.28 | 是(注3) |
2 | 黄山 江南新城 | 36,481.97 | 933.29 | 3,876.94 | 5,259.49 | 10,558.29 | 是(注4) |
3 | 肇庆 星湖名郡 | 30,748.42 | -884.11 | 428.26 | 596.31 | 13.74 | 注5 |
121,469.61 | -276.23 | 23,535.91 | 18,377.03 | 41,840.32 |
注1:2006年杭州·西城年华项目及肇庆·星湖名郡项目均未达到竣工交付条件,不能计入开发成本的项目前期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故2006年出现亏损情况。
注2: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系实际投资项目投入日至截止日实现的利润总额。
注3:杭州·西城年华项目累计实现效益符合招股说明书要求。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容积率内可售房源中已累计预售面积200,802.04平方米,占容积率内可售面积的97.46%。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上述可售房源中公司未结转收入已签合同金额632,660,836.00元,合同面积56,207.84平方米;2009年1-6月新增签订合同金额211,505,723.00元,合同面积12,886.10平方米;以上两者合同金额合计844,166,559.00元,合同面积合计69,093.94平方米,平均合同销售单价12,217.66元,高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销售单价。
注4:黄山·江南新城项目累计实现效益符合招股说明书要求。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该公司容积率内可售房源中已累计预售面积408,287.21平方米,占容积率内可售面积的57.04%。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上述可售房源中公司未结转收入已签合同金额65,308,155.00元,合同面积18,765.94平方米;2009年1-6月新增签订合同金额177,094,868.00元,合同面积53,274.81平方米;以上两者合同金额合计242,403,023.00元,合同面积合计72,040.75平方米,平均合同销售单价3,364.80元,高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销售单价。
注5:肇庆·星湖名郡项目容积率内可售房源中累计结转销售面积61,342平方米,累计实现盈利13.74万元(含2007年以前发生的前期费用),低于计划利润实现进度,主要是由于广东地区房地产市场受行业深度调整和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加上该项目政府相关配套工程没有按时到位,及该项目前期费用承担较多、前期销售以低价促销为主。公司的经营策略是等该项目形成规模、配套成熟及房地产市场起稳后不断提高销售价格来实现预定利润目标。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容积率内可售房源中已累计预售面积104,894.61平方米,占容积率内可售面积的33.49%。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上述可售房源中公司未结转收入已签合同金额26,643,617.00元,合同面积4,646.13平方米;2009年1-6月新增签订合同金额164,052,686.00元,合同面积38,906.56平方米;以上两者合同金额合计190,696,303.00元,合同面积合计43,552.69平方米,平均合同销售单价4,378.52元,高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销售单价。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9)04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09年7月2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7月21日—2009年7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7月21日下午15∶00至2009年7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09年7月18日发布提示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16日。在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09年7月2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09年7月20日和7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联系人:华欣
五、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7月22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133 | 广宇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33;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每一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 | 议 案 内 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以下所有议案; | 100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元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元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元 |
4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4元 |
5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5元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6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09年7月21日下午15∶00至2009年7月22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09-037号)、《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09-038号)、《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09-043号)、《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009-044号)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4日
附件:
(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