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知之,好之,乐之,我觉得类似于现代人说的熟悉、喜欢、热爱。
钱几乎是所有人的梦中情人,每个人都熟悉、喜欢、热爱。花钱是一种快乐,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赚钱并不那么快乐。花钱容易,赚钱可不容易,而且要赚钱得先付出,想赚得越多,付出得越多。因此,真正知道如何赚钱的不多,真正喜欢赚钱的人更少,真正热爱赚钱的人少之又少。
而巴菲特对于赚钱,从小就知之、好之、乐之。巴菲特的姐姐说,小巴菲特出生后,他的第一个玩具是一个绑在手腕上的硬币兑换器。巴菲特非常喜欢这个玩具,他就像一个卖冰棍的小贩一样,天天跑来跑去兑换零钱。让他非常着迷的是兑换零钱时那种拥有金钱的快感。
知道有钱能买好吃的小孩很多,知道赚钱而且想法赚钱的小孩并不多。巴菲特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拉赛尔说,巴菲特小时候简直是想赚钱想疯了。
拉塞尔家门前是一条大街,每天傍晚他和巴菲特两个小孩坐在前廊的滑梯上玩。看着车流滚滚,巴菲特经常十分感慨地说:“每天这么多车从你们家门前穿过,要是能从每一辆车上都赚到一点钱,那就发大了。”
过了50年后,拉塞尔的母亲伊芙琳还清晰地记得,当年小巴菲特惋惜的神情和清脆的童音:“这么多车经过,您都没从这些司机身上赚到钱,太可惜了。”
按照小巴菲特的想法,拉塞尔夫人最好是在她家门口的大街上设一个收费站,来一辆车,收一份钱,肯定能发大财。别笑,这是后来巴菲特选股的最重要标准。他总是选择这样类似于收费桥的公司:公司在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消费者认为只有这家公司的产品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无可替代,只能购买这家公司的产品,如同只能通过一座收费桥,别无选择。
喜欢钱的人很多,但喜好赚钱的人不多,得多干活,而巴菲特从小就喜欢赚钱,再脏再累的活也愿意干,只要赚钱。
巴菲特5岁就从爷爷的杂货店里买上几包口香糖,然后挨家挨户向邻居家推销,一包能挣2美分。
巴菲特6岁时,力气大了,放暑假后,从爷爷的杂货店批发一扎6瓶可口可乐,然后挨家挨户向邻居家推销,还向那些在湖边晒日光浴的人推销,天再热,他也照样出去跑,因为卖6瓶能赚5美分。
巴菲特夏天还去马场去检别人丢弃的作废马票,即使上面沾满了泥巴,甚至有吐的痰,也照样捡起来,搜集一大堆带回家,翻来翻去寻找结果改判而中奖的马票,找到一张跟捡了个宝似的,还得找姑姑去补领,未成年人不让买马票。13岁时,巴菲特开始送报,每天早上要送500份报纸,刮风下雨一天也不停。
很多人都想当足球明星,可是有几个人真正愿意为此十几年如一日拼命训练呢?很多人都想投资致富,可是有几个人真正愿意为此十几年如一日拼命努力研究分析呢?想投资赚钱,光知之不行,还得好之,喜欢就愿意付出,喜欢就不觉得累。
知之不如好之,相当于普通打工仔和百万富翁的差别,但好之不好乐之,相当于百万富翁和亿万富翁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