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行长周小川希望国有股转持的步子迈得更大些。他在全球智库峰会上说:“公司部门的利润较高,缘于股权分布结构,广大劳动者只分享到较少的公司利润。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这也是企业上市时要划转部分国有股给社保基金的原因。步子还应迈得更大一点,以便能让公众能分享公司部门的高收益。”
从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看,上市公司发生权益性再融资时,国有股东并不需要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某一比例,将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这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在重大差异。因此,把步子迈得更大一点,要么是提高国有股转持的比例,要么是加快国有或混合所有企业首发上市的步伐。
可当前要提高国有股转持的比例并不现实。首先,《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刚刚发布,政府重视国有资本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允许随意降低。提高国有股转持的比例,就有可能导致国有资本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过低。这样一来,政府就只能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或混合所有企业首发上市,以充实社保基金。因此,从现在起,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或混合所有企业首发上市,以充实社保基金,就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一些国有股东也会有自身的考虑。国有股东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能充分展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独特优势。其中,不可否认,中央企业能够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对于地方上的一些国有或混合所有企业而言,其国有股东的抉择,可能会考虑成本和持股比例的因素。社保基金会管理的社保基金,是中央政府专门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基金。这样,因企业上市要执行国有股转持规定而增加国有股东成本,在某种程度上就表现为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调整。力合股份董事会《关于子公司所持拓邦电子部分股份转持公告》即态度鲜明:“清华科技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该公司所持拓邦电子股份视同国有股份处理有待商榷,本公司正努力与有关部门沟通,尽可能减少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同时,因国有股转持而导致国有资本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不尽合理的,也会使国有股东踌躇不前。这部分企业如何利用资本市场,将是国有股转持办法施行后面临的新课题。
在笔者看来,上述问题在客观上将推动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发展,完善有内在联系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首先,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具有融资功能,能满足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现有挂牌公司56家,有9家挂牌公司完成10次定向增发。北京时代两次融资,累计筹资7454万元。据从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会获得的信息,世纪瑞尔即将向国有机构定向增发,融资9000多万元。这样的融资规模已与创业板相差无几。并且,中国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专职负责制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挂牌公司融资空间将进一步打开。其次,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专题会议上要求,择机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目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56个。同时,苏州工业园区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待遇。如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一批园区被认定为属于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那么,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有望在2010年扩容。这就使地方国有或混合所有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权益性融资的选择,更具有多样性。最后,股份报价转让系统严格执行合格投资者制度,流通性要差于创业板。由于股份报价转让系统不允许除老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投资者参与买卖,其交易的活跃度相对逊色。但为保持持股比例的合理性,一些国有股东对股份流通性的要求恰恰就不太高。挂牌公司并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毋须执行国有股转持的规定。按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即使监管部门以后要在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推行国有股转持制度,也与已挂牌公司无关。
综上所述,笔者估计,一些中小企业国有股东可能会建议公司到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以避开政府推动下的首发上市。此外,争取捆绑发行中小企业债券,可能也是一些中小企业既利用资本市场、又避免国有股转持的一条途径。
(作者系西南证券场外交易市场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