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基金经理近期再现大面积跳槽,而在这背后所折射出的监管弊病,比起大面积跳槽的新闻更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自1998年第一只封闭式基金成立至今,公募基金走过了11个年头,目前尚在公募基金阵营打拼的第一代基金经理已屈指可数。据统计,现任基金经理平均任职年限不足2年,远低于美国5年的平均水平,虽然这一数据可能因为2007年后大量的基金发行所形成的基金经理紧缺因素而出现一定偏差,但有一定任职年头的公募基金经理大规模转投私募和专户理财的迹象愈演愈烈,却也是市场中的普遍现象。这一问题如果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不仅将严重制约公募基金未来的发展,也会对公募的持有人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待遇。
公募基金经理离职的动因,大多是因为束缚过多,风险与报酬不对等所引发,对于跳槽私募的基金经理而言,能取得与投资业绩相匹配的收益,而又脱离公募基金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其吸引力自然非常之高,而转向于专户理财的基金经理,则更多出于个人收入、能力与付出相对等的考虑。应当说,这种选择符合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取向,看起来无可厚非,也无从指责。
然而,公募基金经理在成熟后大规模转投私募和专户理财的趋势,却无可避免带来了难题,在走马灯式的轮换下,公募基金成为新鲜上任的基金经理们试手的乐园,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则被有意无意忽视,在拿着数十乃至上百亿的资金经过市场历练的基金经理却难以持续为基金持有人带来回报,不能不说是一种现实的无奈。
如果说转投私募还不至于引起大的利益冲突的话,那么,基金管理公司的专户理财和公募基金之间可能引发的内部利益输送,则是难以回避的话题,作为在公募基金中浸淫多年的基金经理,在转向专户理财后拥有充足的信息资源,而目前的监管体制也难以避免基金公司内部利益输送问题的出现,诸如提前于公司掌管的公募基金买入或卖出股票,利用公募基金的研究团队为理财专户提供特别服务的现象不仅难于避免,而且难以取证,一旦形成风气之后,公募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将会因此遭受重大的损失,这一点必须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要避免公募基金经理流失,仅仅在监管制度上加以严格约束并不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有关部门也应当正视公募基金经理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的不匹配现象,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改善,允许基金经理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使其能够分享公司成长所带来的收益就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途径。
此外,是否适当调整证券和基金从业人员投资的有关限制条款,恐怕也是另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监管看,很少有直接禁止证券和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规定,更多的是从维护普通投资者和从业人员的双重利益的角度出发,要求从业人员在为自己买入股票和卖出股票之前必须恪守相关的规定,将客户和公众的利益置于自己的利益之前,并严厉惩罚违规者。
我国的相关监管政策过于强调对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规定,忽视了从业人员自身适当的利益诉求,而从实际监管结果看,反而容易引起反效果。事实上,将从业人员的投资置于阳光之下,并对违规行为施以更为严厉的制裁,不仅有助于保护从业人员的利益,更会使监管的难度大为减轻,能够从根本上减少从业人员事实违规的现象。
基金经理大规模流失的现象应当引起管理层的重视,而其中所蕴含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更应有适当的解决方案,随着基金规模和基金持有人数的迅速增加,能否处理好这些问题将会影响到证券市场未来是否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
(作者系东航金融注册金融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