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将有10家银行开办金融租赁公司
2009年07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苗燕 但有为
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昨成立
⊙本报记者 苗燕 但有为
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陈琼昨天在出席“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透露,银监会将采取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两年内将陆续批准10家银行开办金融租赁公司。据了解,目前工行、建行、民生、招行、交行以及国开行均拥有金融租赁公司。
她还透露,截至2009年5月底,12家正常经营的金融租赁公司的总资产达到了948亿元,其中租赁资产855亿,资产的投向主要是机器设备、飞机、电力设备、船舶等。
首届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主任、工银租赁董事长李晓鹏指出,我国金融租赁的渗透率只有4%,距离欧美国家的15%,甚至30%,有着很大的差距,这也充分说明了在中国发展金融租赁业的必要性。而事实上,金融租赁在国际上已发展成为仅次于资本市场、银行信贷的第三大融资方式。其在拉动社会投资、加速技术进步、促进消费增长以及在完善金融市场、优化融资结构、降低金融风险等方面具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尤其是在当前形势下,金融租赁行业更面临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基于更好地加强同业合作,维护行业权益,鼓励有序竞争,提高金融租赁的社会认知度,推动金融租赁业务科学发展,12家金融租赁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各家金融租赁公司还签署了《联合租赁合作公约》,以依托协会平台,共同推进在联合租赁领域的业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