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次级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2009年07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发行人”)于2009年7月6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人民币40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次级债券”)。
本次次级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分为三个品种:
品种一(“5+5”固息)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40亿元,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3.28%,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品种二(“10+5”固息)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40亿元,前10年票面年利率为4.00%,在第10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品种三(“5+5”浮息)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R+0.60%,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品种三债券基准利率R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的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本期浮动利率债券首个计息期间的基准利率为2.25%。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三个品种后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或票面年利差均在初始发行利率或利差的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3%)。
本次次级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附属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