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6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6元(含税)。
● 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股;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股。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46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214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3日
●除权(除息)日:2009年7月1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7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22日
一、通过2008年度分配及转增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已获2009 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6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度
2、发放范围:以2008年末总股本639,538,949股为基数,向2009年7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发放。
3、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39,538,949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6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6元(含税),共分配利润总额为157,326,581.45元。
4、本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39,538,9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股本639,538,949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1,279,077,898股。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3日
2、除权(除息)日:2009年7月1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7月15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22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7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现金红利的派送办法:
(1)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
(2)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转增股本的实施办法
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项目 | 变动前股本 | 本次转增股份 | 变动后股本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31,134,220 | 331,134,220 | 662,268,44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08,404,729 | 308,404,729 | 616,809,458 |
股份总额 | 639,538,949 | 639,538,949 | 1,279,077,898 |
七、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1,279,077,898股摊薄计算的2008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30元。
八、咨询联系方法:
1、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咨询电话:0931-6239219 0931-6239122
3、传 真:0931-6239221
4、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炭素路277号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九、备查文件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