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段时间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发布多项助推贸易便利化的措施之后,近期,各地外汇局陆续发文要求尽快落实这些政策,其中,部分地方外汇局所发的文件甚至被标注为急件。
据了解,为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辽宁省外汇局日前制定下发了《关于支持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外汇政策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汇登记手续、放宽预收汇和延期付汇比例限制、开展境外担保项下境内贷款试点等十条措施。
对于那些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而造成的远期收汇的企业,《意见》明确表示将放宽远期收汇备案期限,由出口后60天放宽到180天。对于已经办理远期收汇备案的企业不能按期收汇,允许其办理二次远期收汇备案。
记者同时了解到,广东省外汇局近日也以急件形式下发支持地方经贸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在总局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基础上,特制定了放宽企业远期收汇备案办理时限,协助企业解决因非正常因素造成逾期核销难以出口退税,鼓励出口产品转内销等五项措施。
此外,安徽、黑龙江等省份也下发了类似的助推贸易便利化的措施。
一位地方外汇局人士告诉记者,虽然地方外汇局下发的文件主要是在落实前期总局发布的相关政策,在政策方面并无大的突破,但均鲜明地体现了扶持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特点。
记者注意到,目前已下发文件的省份都集中在中东部分地区,基本都是我国外贸大省。正因为如此,分析人士认为,上述政策的下发将在一定程度上这些地区外贸的回暖,从而有助于全国外贸的稳定。
自金融危机以来,受海外需求减小影响,我国外贸形势不容乐观。据海关统计,今年1-5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7635亿美元,下降24.7%,其中出口下降21.8%,进口下降28%。
面对前5月外贸同比大降两成的严峻形势,今年上半年,国家外汇局稳外贸的外汇政策频出,并在5月份形成一个小高潮,力度可谓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