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26元.
2. 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4日
3. 除息日:2009年7月15日
4.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20日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5月20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2008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度
2、以2008年末总股本271,068,4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
3、对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26元;对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以及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东,由其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4元。所有QFII的现金红利按税后发放。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4日
2、除息日:2009年7月1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20日
三、发放对象
截止2009年7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联系方式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建行大厦21楼
邮政编码:528200
电话:0757-86280996
传真:0757-86328565
六、备查文件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