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与厦门市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2009年07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叶苗
⊙本报记者 叶苗
7月6日,大商所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在厦门市签署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在期货品种开发调研、交割库设立调研、市场发展与服务、培训教育、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多方位合作。大商所总经理刘兴强及厦门市副市长黄菱分别代表合作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刘兴强指出,厦门市的棕榈油、石化、塑料产业比较发达,相关产品的生产、消费量较大,贸易活跃。2007年以来大商所相继上市了聚乙烯、棕榈油、聚氯乙烯等新品种,使大连期货市场与厦门地区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厦门的期货业也比较发达,目前已有包括期货公司和期货营业部在内的12家期货经营机构。大商所期货学院去年设立了厦门分院,得到了厦门期货界的大力支持。厦门市的相关企业也在积极申请成为交易所的指定交割库。
据了解,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本着互助尽责、合作共赢的原则,在期货新品种开发调研、期货交割库设立调研、期货市场发展与服务、期货市场培训教育、信息交流及人员联络互访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的协作机制。
据介绍,为推动期货市场在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发挥功能和作用,服务企业和相关产业,大商所于2006年底提出了向综合性、全国性交易所转变的目标,在开发新的期货品种、深入开展千厂万企市场服务工程、积极进行市场宣传推广和培育过程中,得到各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的支持,2007年以来先后与湖北、湖南、四川、重庆、黑龙江、吉林、陕西、广州等8个省市的政府或政府部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厦门市是与大商所签署合作协议进行联手合作的第九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