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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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老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大楼”)近日与宁夏名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都实业”)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履行将增加老大楼经营面积约10,700平方米(35个月后交付使用)。名都实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一、房屋租赁合同概要
鉴于名都实业在老大楼南侧投资开发名都国际大厦(名都国际大厦部分面积将规划为商场用地),名都国际大厦建设需占用老大楼原锅炉房用地约756平方米,名都实业将以建成后的名都国际大厦经营面积约1200平方米(按目前银川市同类房产建安成本4150元/平方米估算价值约500万元)的房产予以置换,同时老大楼将租赁名都国际大厦约9500平方米的商用经营场地(一层至六层),租期15年,年均租金约887万元。
二、宁夏名都实业有限公司及名都国际大厦情况
宁夏名都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金壹仟万元,法定代表人丁世平。公司注册地址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2号,主要投资房地产业、经营建筑装饰材料等业务。
“名都国际大厦”建筑面积约31650平方米,建成后的大厦集商场、精品公寓、高档写字楼为一体的综合商务体。此项工程预计2011年年底竣工,预计不迟于2012年5月投入使用。
三、房屋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1、房屋租赁场所:名都国际大厦一层至六层内商用经营场地;
2、租赁面积:约9500平方米;(精确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的最终测绘结果为准)
3、租赁期限:自租赁房产交付使用之日起15年;
4、租赁价格: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平方米年租金774元,第三年起每年按上年租金额递增3%(15年年均租金约887万元);
5、合同生效条件:名都实业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起35个月内向老大楼交付置换房产及所租赁商场用地;
6、合同签署地:宁夏银川市。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合同签订履行后,将会在未来增加老大楼的经营面积,提高本公司整体百货业态销售的增长。
五、备查文件
1、老大楼董事会决议;
2、合同文本附件。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