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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实务:上海可以借鉴纽约什么
    2009年07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华芳
      ◎李华芳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

      研究员

      金融中心的建设需要的是系统性的努力。资本和人才的自由流动,以及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其中极其关键的因素。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上月在天津召开的第三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回应上海与纽约的差距时提到,上海与纽约有五大差距:法治建设不够、国际化程度不足、市场化程度不高、人才差距大、信用制度方面建设不足。其中法治差距被摆到了首位。

      法律制度对于金融中心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复旦大学的张军教授曾经提出,回顾伦敦和纽约成为金融中心的历史,不难发现有几个重要的制度性因素:英语、美元和英美法系。这三样东西构成了国际金融中心崛起的基本要素,也是到目前为止大家看到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基因。有人可能会质疑说,香港说广东话,并且拥有港币,不是也是个国际金融中心嘛?姑且不说香港的法律是英国殖民体系下从英国拷贝过来的,而且就语言和货币而言,香港使用英语的比例极高,尤其是在金融服务领域更是如此。同时,因为港币挂钩美元,并且可自由兑换,使得实际上并不存在货币障碍。也就是说,在香港,同样可以找到张军教授所提出的“英语、美元和英美法系”等三大要素。

      如果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具备这三个基因,这对于上海来说,恐怕就不是一件很难令人乐观的事情了。如果说英语尚可以学习,货币可以期待人民币进一步国际化,但英美法系却无论如何无法移到中国来。当然,这也仅仅是代表了历史经验,上海或能作为一个新的金融中心发展模式也未可知。

      通常而言,语言的障碍是很容易突破的,实际上随着一个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作为一种文化基因的语言,其被认知的程度也会随之提高。即便是利用专业的中介服务组织去翻译,相信也可以弥补这个鸿沟。

      那么货币方面的障碍应该如何看待呢?对于目前人民币国际化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关系,各方也有不同的意见。一般而言,强势人民币对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促进作用。这也是何以人民币扩大结算范围成为鼓舞人心的消息的缘故。但不管是伦敦还是香港的经验,其实都表明,本币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之间的关系可能并没有那么强。卡斯商学院国际金融学教授、新兴市场研究小组主任菲拉克提斯教授就说过:伦敦金融街以美元结算,就说明了金融中心和本国货币走强走弱并没有关系。相反,资本的自由进出可能才是更为要紧的。

      这也就是说,可以将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理解为美国提供的一种公共品或者公共服务,尽管这样的话,美国就可以获得一定的铸币税和通胀税,但这部分的数值很小,或者可以将这个看成是购买美国提供美元作为公共品的代价。甚至退一步说,在陆家嘴采用美元结算也未尝不可,正如伦敦金融城采用美元结算一样。

      所以,语言和货币根本上并不成为问题,真正的障碍是法律体系。许成钢和卡塔琳娜?皮斯托在《比较》上发表了一系列论文解释“不完备法律”下的金融监管问题,因为将英美法移植到中国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而当法律是不完备的时候,金融方面的法律和执法的效率取决于一旦发生纠纷,法律体系如何做出迅速高效的反应。法律体系可能把这些权力交给法庭,也可能交给监管者,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

      交给监管者的情况就是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法》赋予中国证监会以准司法权,但许成钢和皮斯托都认为交给监管者的不确定性很大,而交给法庭处理纠纷要好得多。具体到对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笔者以为可以多借鉴伦敦、纽约的法律实务操作方面的经验,或许是目前较为可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