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涂艳
近日,上海、天津、广州和汕头等地的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政策均出现调整,公积金缴存额度和贷款额度的上调是本轮调整的最大特色。据悉,6月10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本年度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定为138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370元。同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确定为134元。
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缴存基数由2007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08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200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08年度全市最低月工资标准820元,原则上不得高于10395元。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1%。 另外,有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另外,广州将公积金缴存额的上限从原先的16745提高到了18980元,首付比例达13.3%。
“公积金缴存金额的上调提高了贷款资金的使用上限,也使贷款政策更加符合市场需求。”Bankrate【银率】网专家认为。而除此之外,部分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推出了新政策:如银川、汕头两地推出了父母子女可以互提公积金买房政策,在贷款资金的使用上突出多样性;珠三角地区实现跨地区互存互贷政策,打破了原有公积金贷款使用的区域限制。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是吸引众多贷款者的最大因素,而根据上海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家庭为单位的夫妻双方可以最高贷到80万元,是近年来政策较为宽松的一个时期。但是,能享受到补充公积金的贷款人毕竟还占比较小,可提供贷款金额由于受到缴存比例的限制,借款人可贷款金额与实际需求资金的差额较大还是困扰很多贷款买房者的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