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09-0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2人,实际表决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办公用楼的议案》,根据该议案:
1、同意购买北京市瑞城中心写字楼项目(开发商为:长青有限公司),作为中信证券系统内北京地区相关机构的办公所在地;
2、公司此次用于购买办公用楼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分期付款;
3、目标楼宇面积约为53,176.33建筑平方米,购买范围主要包括:地上建筑6至23层办公区域及首层大堂;
4、上述楼宇将作为中信证券系统内北京地区相关机构的办公所在地,剩余部分将用于对外出租。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