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楼事件退赔方案出台
2009年07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兵兵
⊙本报记者 于兵兵
上海闵行区新闻办12日公布上海倒楼事件最新进展。关于“莲花河畔景苑”未倒覆楼业主的赔偿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在12日下午举行沟通会,通报关于未倒覆楼预售合同后续履行的框架性方案。
据了解,三种框架性方案为:1、如购房者同意履行合同,则开发商适当让利,同时引进一家公司,对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有条件解除预售合同,退本返息。方案称,“由于未倒覆楼的质量安全问题未有最终结论,购房者应依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但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开发商同意提前解除合同,退还本金,返还利息。”3、引进第三方公司,以2009年6月27日当日的市价向购房者收购房屋。
以上三种方案的细则将在7月31日公布,购房者可在8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进行选择。另据了解,倒覆楼原址将不再重建房屋,具体规划方案将由开发商报政府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