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子公司追索近4亿元债务
2009年07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朱先妮
⊙本报记者 朱先妮
上港集团今日公告,拟由子公司东点公司责成上海颜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芜湖锦城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华心实业有限公司偿还债务,上述三债务人应返还东点公司的债务金额分别为1.36亿元、4187万元元、2.1亿元。
公司表示,如债务人不能以现金偿还的,应根据相关仲裁裁决书以相应房地产抵偿债务,抵债房地产的价格由评估机构的评估确定。就房地产过户抵债过程中所发生的转让方税费,由东点公司先行垫付。另外,公司还将责成东点公司在完成房地产抵债过户手续后,尽快处置相关资产,并就上述三债务人的剩余债务继续追索,在必要时借助司法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