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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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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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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09年07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原《珠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金盛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权益登记日次日即2009年7月21日0时起,至2009年8月20日17时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国泰基金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贺文奇

    联系电话:021-3856-1675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09年7月20日,即在2009年7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下载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委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权益登记日次日即2009年7月21日0时起,至2009年8月20日17时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联系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至如下地址: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国泰基金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贺文奇

    联系电话:021-3856-1675

    送达时间以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逾时送达的,表决票即为无效。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将统一统计并公开,由本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的,为有效表决票(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仅填写规定以外的标记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及证券账户的,或未能提供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表决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2.关于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之日起生效。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会联系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李宏纲

    联系电话:021-3856-1711

    传真:021-3856-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2.监督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吴晓烨、徐莉萍

    联系电话:021-6271-6596

    4.见证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刘峰、孙亦涛

    联系电话:021-6105-9000

    传真:021-6105-9100

    八、重要提示

    1.请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查询,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2009年7月21日开始再次停牌,直至基金管理人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4日

    附件一:《关于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金盛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金盛封闭”)将于2009年11月30日到期,为了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原《珠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国泰金盛封闭实施转型,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实施国泰金盛封闭的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国泰金盛封闭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实施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并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原《珠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3日

    附件二: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持有基金份额数量(份):

    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的姓名/名称: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审议事项:关于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2009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计票以画“√”的结果为准。

    2.该项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结果,未填、多填“√”的或仅填写其他标记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涂改过的表决票以最终的可清晰辨识的画“√”结果为准。

    4.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单位代表本人(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09年8月20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代理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2009年8月20日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数量(份):

    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签署日期:2009年    月    日

    备注:

    1.本页中签字栏中委托人和受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2.其他签字栏请视情形选择填写,凡适合的栏目均请准确完整填写。

    3.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鉴于金盛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金盛封闭”)将于2009年11月30日到期,为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原《珠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关于国泰金盛封闭转型的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国泰金盛封闭转型方案需经参加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需报告中国证监会,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国泰金盛封闭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国泰金盛封闭转型方案要点

    国泰金盛封闭转型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及更名

    国泰金盛封闭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基金名称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完成有关转型程序后,开放场内、场外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二)调整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由“2009年11月30日”到期调整为“不定期”。

    (三)授权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或提前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

    基金终止上市后,原国泰金盛封闭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以LOF基金重新上市,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使用原深交所证券账户进行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或者赎回。

    (四)调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1.投资目标

    国泰金盛封闭投资目标是“本基金为以新兴产业为投资重点的成长型基金,所追求的投资目标是在尽可能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增值和收益的最大化。”

    投资目标拟调整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性和良好基本面的中小盘股票。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投资范围

    国泰金盛封闭投资范围是“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将重点投资于沪深两市涉及新兴产业的上市公司,例如:涉及网络经济、环保产业、电子通讯、生物制药及新材料等产业的上市公司。”

    投资范围拟调整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性和良好基本面的中小盘成长股票。

    基金管理人每季末将对中国A股市场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相加,选择累计流通市值占A股总流通市值前1/2的股票,称为中小盘股票。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科学合理的中小盘股票界定及流通市值计算方式,本基金将予以相应调整,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公告变更后具体的计算方法。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修改对基金投资品种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依据新的规定修订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3.投资策略

    国泰金盛封闭投资策略是: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决定投资的总体策略;根据利率的走势和通货膨胀预期决定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例;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的状况决定行业投资战略;根据对上市公司的价值分析和其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分析选择所要投资的股票。

    本基金在行业资产配置中坚持相对集中的投资策略,挖掘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行业,将资产权重的较大部分配置到处于起步或成长阶段的行业。”

    投资策略拟调整为:

    “基金管理人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遵循以下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固定收益市场、股票市场的风险与收益水平,结合《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资产配置范围、组合投资止损点,借助风险收益规划模型,得到一定阶段股票、债券和现金资产的配置初始比例,再进行综合的对比分析和评估后作出大类资产配置方案。

    本基金大类资产配置主要包括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

    ·战略性资产配置首先分析较长时间段内所关注的各类资产的预期回报率和风险,然后确定最能满足基金风险-回报率目标的资产混合。

    ·战术性资产配置根据各类资产长短期平均回报率不同,预测短期性回报率,调整资产配置,获取市场时机选择的超额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①.股票选择过程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主要以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基本面良好的中小盘股票为投资对象,采取自下而上、三重过滤的精选个股策略。首先,通过对股票的流通市值进行排序,构成中小盘上市公司股票池;其次,利用“成长因子”筛选出具有成长性的上市公司,构成具有成长优势的中小盘股票池;最后,通过相对价值评估以及实地调研,选择价值被低估上市公司,形成优化的股票投资组合。

    ②.成长型股票筛选

    本基金对中小盘股票池的股票的成长性筛选采用“成长因子”,主要包括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等,对上市公司进行成长性评价,分析和预测企业未来的成长性,旨在剔除不符合本基金投资要求的股票,筛选出近期成长性高的股票,形成二级股票备选池。

    ③.相对价值评估分析

    在二级股票备选池范围内,本基金利用相对价值评估,形成可投资的股票组合。相对价值评估主要运用国际化视野,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标,将国内上市公司的有关估值与国际公司相应指标进行比较,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股息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等方法。

    ④.实地调研

    对于本基金计划重点投资的上市公司,公司投资研究团队将实地调研上市公司,深入了解其管理团队能力、企业经营状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以及财务数据真实性等。为了保证实地调研的准确性,投资研究团队还将通过上市公司的上游供货商、下游客户、竞争对手和业务合作伙伴,以及税务、海关等行政管理部门对调研结论进行核实。

    ⑤.建立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在案头分析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买入和卖出股票名单,并选择合理时机,稳步建立投资组合。在建立投资组合过程中,本基金还将注重投资对象的交易活跃程度,以保证整体组合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投资主要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短期的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通过债券置换和收益率曲线配置等方法,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管理。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建立在对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主要用于锁定收益和控制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主要是对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利率敏感度进行综合分析。在给定提前还款率下,分析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加权平均期限的变化情况。”

    (五)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首先,由于国泰金盛封闭拟转换运作方式、调整存续期限并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需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其次,考虑到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和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再次,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修订和补充基金合同的其他内容。

    最后,考虑到国泰金盛封闭变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运作方式,基金管理人拟将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同时《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变更为《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综上所述,拟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事项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国泰金盛封闭的历史沿革

    金盛证券投资基金是由珠江投资基金经清理规范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0]39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40号文批准,珠江投资基金进行了规范清理,并于2000年4月26日办理了基金资产移交手续,并正式更名为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发起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于2000年6月30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基金单位总份额为233,640,000份,上市流通的份额为231,300,000份基金单位。基金于2000年8月28日将基金份额总额由原有的233,640,000份基金份额扩募至5亿份基金份额,存续期限延长5年至2009年11月30日,扩募部分基金份额于2000年9月21日上市交易。有关基金设立等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基金转型有利于减小或消除折价

    2009年3月31日,折价率为-8.81%。实施转型后,折价将减小或消除,原持有人可以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获取差价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人权益。

    (三)国泰金盛封闭的历史业绩

    截止2009年3月31日,单位净值为1.2830元,累计净值为3.8858元。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规定的计算规则,国泰金盛封闭自2000年8月28日扩募以来的累计净值增长率为284.48%;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为23.25%;自2000年年底以来,净值增长率在同期可比的全部21只封闭式基金中排名第3位。

    (四)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的必要性

    根据《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存续期截至2009年11月30日为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存续期限可为不定期。为避免到期时基金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更好地保护持有人利益,基金应调整存续期限。

    (五)基金合同关于转型的约定

    按照《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存续期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的转型,该申请须由中国证监会核准:

    1.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具备管理和托管开放式基金所必须的人才、技术、设施等必要条件;

    2.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基金转型;

    4.中国证监会核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国泰金盛封闭终止上市,并以LOF基金重新申请上市的可行性

    国泰金盛封闭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深交所的LOF平台为封转开的实施提供了便利条件。封闭式基金转型为LOF后,原持有人可以继续使用原深交所证券账户进行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还可以通过部分有代销业务资格的券商渠道,在深交所场内办理申购、赎回;基金可以通过深交所场内渠道以及场外银行、券商和直销渠道发售,新投资人既可通过场内办理申购、赎回或交易,也可以通过场外渠道办理申购或者赎回;投资人也可以在证券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办理场内、场外转托管。

    (七)调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转型后基金将基本延续现有产品定位,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新的市场情况和特点,对投资范围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补充,进一步明确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和市场运行特征,投资于具有较高成长性和良好基本面的中小盘股票。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基金合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九)关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的说明

    根据《金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会计师费、公证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基金资产列支。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自本方案公告之日起,基金管理人面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果转型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该次大会召开后的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转型方案议案。

    (二)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降低部分持有人在基金开放后大量赎回对基金平稳运作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关措施。

    1.过渡期间降低组合风险,增强稳定性和流动性

    在基金运作方式转换的过渡期间降低净值波动,提高流动性,从而将开放后大规模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和净值波动风险降至最低,国泰金盛封闭在投资运作过程中进行了周密的投资计划安排,以配合转型的顺利进行。

    2.设置集中申购期,并在集中申购期实行“1元发售”

    为避免开放后可能的大量赎回对基金正常运作产生的冲击,降低风险,基金将设置集中申购期,在该期间内投投资人既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集中申购业务,场内代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人也可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基金管理人、场外代销机构柜台系统办理集中申购业务。为了鼓励投资人的积极参与,基金在集中申购期实行“1元发售”。

    在集中申购期内,投资人可按人民币1元的初始面值提交申购申请;集中申购款项存入专门账户,不进入基金资产,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份额,利息折算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集中申购期间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费率
    M<50万1.5%
    50万≤ M<100万1.2%
    100万≤ M<200万1.0%
    200万≤ M<500万0.6%
    M ≥500万每笔1000元

    3.基金的收益分配

    为满足投资人对现金的需求,同时防止转型开放后基金遭遇大规模赎回,基金管理人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国泰金盛封闭终止上市前,对原国泰金盛封闭持有人实施收益分配。一方面可降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税收成本;另一方面,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赎回基金份额实现收益的行为。

    五、联系方式

    持有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联系人:李宏纲

    电话:021-3856-1711

    传真:021-3856-1927

    电子信箱:service@g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公司网站:www.gtfun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