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2009年07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海汽车 公告编号:临2009-020
债券代码:126008 债券简称:08上汽债
权证代码:580016 权证简称:上汽CWB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通用汽车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汽车”)宣布,美国破产法院已批准了通用汽车重建计划,同意其将包括雪佛兰、凯迪拉克、别克、GMC四大核心品牌以及全部中国业务在内的资产出售给近期组建的新通用汽车公司(以下简称“新通用”),作为新通用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通用已于7月10日正式开始运营。
本公司与通用汽车在华合资企业(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中通用汽车持有的股权都将进入新通用。目前各合资企业资产状况良好,运营情况平稳,所有经营活动都正常进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