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鉴于近日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2009 年7月9日、7月10日、7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2、 经公司董事会书面征询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到目前,控股股东没有对我公司产生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书面征询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答复在未来三个月内没有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发生。
经公司董事会咨询本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本公司可能发生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宿迁市人民政府为了整合宿迁酒业,筹划将收购本公司持有的双沟酒业的股权。但是到目前为止此事尚无实质性进展,尚未签订与该事项有关的意向书、协议书等文件,此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为了发展酒业,目前正在计划寻找收购其他酒业公司的股权,此事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于2009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 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