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9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十四次(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9 年5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
公司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两个月以内实施了分红派息方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712,4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 10 股派发现金1.80 元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38,742,488.6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现金红利派发日
1、股权登记日:2009年7 月17 日
2、除息日:2009年 7月20日
3、现金红利派发日:2009 年7 月20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09 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09 年7 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731 | 中国石化集团长岭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 | 08*****747 |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康特大厦10楼
联 系 人:鲁正林 秦剑夫
电 话:0730-8844021
传 真:0730-884493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十四次(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