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增议案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为2009年7月13日9: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经公司董事过半数推举,董事韩连富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241,598,0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7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表决结果
(一)审议《关于选举原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241,598,0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原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二)审议《关于选举陈立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241,598,0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陈立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红毅、贾向明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9—03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修正情况表
项 目 | 2009年1月1日— 2009年6月30日 | 上年同期 2008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 | 修正后的增减 变动幅度(%) | |
修正前 | 修正后 | |||
净利润 | 约-15,000万元 | 约-3,200万元 | -2,425万元 | 下降:约31.96% |
修正前的业绩预告披露情 况 | 公司 2009 年第1 季度报告(刊载于2009 年4 月2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不适用)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净利润亏损比上一报告期预计数减少亏损约1.1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由于二季度煤炭采购价格开始回落,二季度末燃料采购单价较年初采购单价下降约20%,使燃料成本降低,影响燃料成本下降约4,000万元;2、公司进一步加强燃料管理,各项费用指标有所下降;3、公司参股单位白山热电、通化热电新机组经消缺、磨合后,运行逐步稳定,同时受上述1、2同样因素影响,公司减少投资分亏约6,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是对公司经营情况初步测算得出,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09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