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在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股份划转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收购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及摘要、备查文件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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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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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公司系于1994年8月经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批复》(国函(1994)84号)批准,于1995年5月5日注册成立的国有投资控股企业。
二、收购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产权结构
国投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出资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是国务院国资委。
国投公司控制的企业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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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人控股的核心企业介绍
1.主要控股企业情况
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或下属全资企业主要包括国投电力公司、国投煤炭公司、国投交通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国投资产管理公司、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等。
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中投咨询有限公司等。
主要控股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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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的其他上市公司情况
(1)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为“国投电力”,股票代码为600886。收购人持有该公司44.26%的股份。该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开发及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开发和经营电力配套产品及信息、咨询服务。
(2)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为“国投中鲁”,股票代码为600962。收购人持有该公司44.62%的股份。该公司经营范围:浓缩果蔬汁、饮料的生产、销售;农副产品的加工;农业生物产业项目的投资等。
(3)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为“中纺投资”,股票代码为600061。收购人全资子公司中国纺织物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5.99%的股份。该公司经营范围:纺织品,纺织原材料,化轻材料,新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等。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一)收购人的主要业务
国投公司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从事能源、交通、原材料、机电轻纺、农业、林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办理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业务;办理投资项目的咨询业务;从事投资项目的产品销售;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二)收购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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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是否受过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的情况
2003年7月,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中实”)就与国投公司合作建设国投大厦合同纠纷事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现已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及一审(重审)阶段。2008年9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一审(重审)判决,判令国投公司向新中实支付合作建房款人民币41733.64万元,同时判令新中实在判决生效后90日内为国投公司办理国投大厦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10月10日,国投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重审)程序尚未正式启动。
最近五年之内,收购人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除上述诉讼外的其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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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上市公司、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上市公司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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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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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本次收购为国投公司对所控制企业的内部股权调整和管理,目的是促进国投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二、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国投新集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收购的决定
2008年11月25日,收购人通过总裁办公会决议,批准本次划转事项。
2008年11月25日,国投煤炭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本次划转事项。
2009年3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本次无偿划转事宜。
第四节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收购人在国投新集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划转前,收购人为国投新集实际控制人,通过国投煤炭持有国投新集80,261.08万股股份,占国投新集总股本的43.38%,上述股份均为国有限售流通股。
二、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中,收购人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国投煤炭持有的国投新集共计80,261.08万股股份,占国投新集总股本的43.38%。本次收购完成后,国投公司将直接持有国投新集80,261.08万股股份,占国投新集总股本的43.38%。
2008年12月16日,国投公司与国投煤炭签署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国投煤炭公司关于无偿划转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3.38%股份的协议书》,本次收购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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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划转涉及政府部门的批准
2009年3月6日 ,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本次无偿划转事宜。
本次划转尚需取得以下批准或核准:
本次股份划转后,国投公司持有国投新集的股份将超过国投新集已发行股份的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因此本次划转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划转股份权利限制说明
本次划转的上市公司股份为国有限售流通股。国投煤炭在《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所持国投新集股票自上市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国投新集收购该部分股份。国投新集股票于2007年12月19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因此,本次划转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于2010年12月19日解除限售。
国投公司在本次收购中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国投公司将继续履行国投煤炭在《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收购涉及国投新集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收购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为收购人内部的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行为,不涉及收购资金事宜。
第六节后续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如下后续调整计划或协议:
1.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2.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3.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与国投新集其他股东之间就国投新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达成任何合同或默契;
4.对可能阻碍收购国投新集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5.对国投新集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6.调整国投新集分红政策的计划;
7.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收购仅为收购人内部重组活动,对国投新集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本次收购完成后,国投新集的实际控制人并不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对国投新集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收购人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投新集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国投新集的独立经营能力,国投新集将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控制的其他煤炭企业情况
公司主要以股权投资形式参与煤炭项目,不直接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经营的业务。目前,除国投新集外,公司还控股下述12家从事煤炭经营业务的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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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国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为寻找煤炭资源的项目公司,目前无实际的煤炭业务;
2、国投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国投公司下属部分电力企业的煤炭供应。
(二)其他煤炭企业与国投新集不产生同业竞争
公司控制的、从事具体煤炭经营的另外12家煤炭企业与国投新集不存在同业竞争,具体如下:
1、目前具有煤炭生产、销售业务的煤炭企业
公司控制的、从事具体煤炭经营的另外12家煤炭企业中,目前只有8家煤炭企业从事煤炭生产、销售业务。
(1)销售区域不同
8家煤炭企业中,有5家企业销售区域目前与国投新集完全不同,与国投新集不产生同业竞争。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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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区域重叠但煤种不同
8家煤炭企业中,有2家企业虽然销售区域与国投新集市场存在重叠,但煤种不同。国投新集主要煤种为气煤和1/3 焦煤,属于烟煤;而该2家企业主要煤种为无烟煤。
不同煤种的用途不同,无烟煤主要用于化工行业,而烟煤主要作为动力煤和炼焦煤,用于发电、钢铁等行业。 煤种的差别使国投新集与这2 家企业不存在竞争。与国投新集销售区域重叠但煤种不同的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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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区域重叠、煤种相同
另有国投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煤炭运销公司)1家企业销售区域与国投新集市场存在重叠且煤种相同,但因业务定位、细分市场和目标客户不同,其与国投新集不产生同业竞争,且该销售已经获得国投新集的同意。
国投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是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业务定位是主要向公司下属火电厂供应煤炭,发挥国投公司内部协同作用,煤炭运销公司自身并不生产煤炭。煤炭运销公司与国投新集的业务定位不同。
火电厂锅炉在设计建造时都要预先确定某一发热量的煤炭作为设计煤种,以此设计锅炉的内部构造。运销公司的煤炭主要为从外部采购的山西优混、内蒙优混,发热量都在5500大卡/克以上,主要定位是高发热量煤炭炉型和作为中低发热量煤炭炉型的配煤。而国投新集煤炭发热量在4800~5500大卡/克,主要定位是中低发热量的炉型。两公司销售的煤炭热值相差较大,且定位为使用高发热量煤种的锅炉若不改造难以使用低发热量的煤炭,因此两家公司销售煤炭的细分市场不同,目标客户不同,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国投新集的销售区域(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煤炭的供需缺口较大,是我国主要的煤炭调入地区之一。2008年,该地区煤炭消费量约5亿吨,约占全国总消费量的20%,但该地区煤炭产量仅为约1.5亿吨。煤炭运销公司主要负责保障公司下属部分电厂的煤炭供应,销往公司外部的规模很小。在国投新集的销售区域,2008年国投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仅在浙江销售0.93万吨煤炭。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投新集销售区域的煤炭供求关系越来越紧张,为了确保公司在该区域的电厂煤炭供应,适度发挥煤炭运销公司在组织煤源的专业优势,煤炭运销公司提高了2009年在该区域的销售计划,计划供给公司在该区域高热量煤炭炉型的控股电厂煤炭90万吨,销往公司外部30万吨,合计120万吨。煤炭运销公司在该区域的销售占整个区域销售量不足3%。,不会影响该区域的供求关系。
2、目前没有煤炭生产、销售业务的其他煤炭企业
公司控制的、从事具体煤炭经营企业中,其余4家煤炭企业目前没有煤炭生产、销售业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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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4家煤炭企业中,国投曲靖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新疆国投宝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处于探矿阶段,即使未来进行煤炭的生产、销售业务,销售区域也将与国投新集不同,与国投新集不产生同业竞争;国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尚未有任何有关煤炭的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尚未开始任何煤炭实际运营业务,与国投新集不产生同业竞争。
3、公司将按区域确定不同公司的定位以避免彼此竞争
公司对未来煤炭板块发展目标是依托现有企业发展,形成华东、山西、新疆三个区域发展基地,各区域发展各有侧重。
华东区域:将充分发挥国投新集位于华东经济发达地区腹地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将其打造成华东煤电基地。
山西区域:将利用现有投资企业无烟煤资源,积极发展坑口电厂和煤化工业务,形成无烟煤生产、综合利用基地。
新疆区域:将以新疆为中远期规划的重要煤炭后备基地,重点在于争取和储备资源,根据当地电力市场和煤化工技术的成熟,适时开发,使资源就地转化。
根据公司对煤炭板块的发展战略,山西基地、新疆基地与国投新集所在的华东地区在销售区域、煤种、销售对象上均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别,公司将利用对下属控股企业的表决权避免出现与国投新集产生同业竞争。
4、总结
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存在与国投新集经营相同业务的情形,但因销售区域、煤种和客户对象与国投新集产生差异,所以与国投新集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国投煤炭和公司在《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现在和将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不直接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经营的业务;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控制企业不在国投新集的销售区域内向和国投新集客户相同的客户销售和国投新集出产煤种相同的煤炭产品;
2、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不进行与国投新集业务相同或相似且和国投新集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投资,以避免与国投新集进行同业竞争;
3、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违反了上述第1条和第2条承诺,由此给国投新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承担;
4、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转让和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将优先考虑国投新集受让该等股权或资产;
5、就销售区域,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1)在国投新集通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其现有所有销售区域的范围内,特别是安徽、浙江、江苏和江西地区等重点销售区域内,除经国投新集同意,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国投新集除外”)不销售除无烟煤以外的其他煤炭产品;
(2)如国投新集上市后产品销售范围扩大,则在国投新集通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国投新集扩大后的销售范围内,除经国投新集同意,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国投新集除外”)将不销售除无烟煤以外的其他煤炭产品;
(3)如在国投新集未通知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的范围内,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国投新集除外”)发现国投新集销售无烟煤以外的其他煤炭产品,则除经国投新集同意,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将自动不再销售除无烟煤以外的其他煤炭产品;
(4)如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或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国投新集除外”)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国投新集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将由国投煤炭和国投公司承担。
公司在本次收购中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履行其本身和国投煤炭在《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的现状
1.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前24个月内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与国投新集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2.收购人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前24个月内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1)收购人关联方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收购人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投煤炭持有其53.56%股权)与国投新集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内容包括工矿产品购销、资产租赁、接受委托加工、建筑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后勤服务、劳务输出。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与国投新集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96,026,762.72元。2008年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与国投新集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59, 800,593.92元。
(2)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国投新集(受托方)代为行使其日常经营管理权。除委托方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职权外,委托方的其他任何经营管理权均委托给受托方行使。受托方可在权限范围内,按照章程的规定对委托方进行经营管理。受托方按照委托方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收取管理费。该关联交易议案已于2009年4月21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国投新集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人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投电力公司持有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签署了《2008年煤炭买卖购销合同》,拟于2008年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40万吨烟混煤购销业务,关联交易金额1.84亿元。本关联交易议案已于2008年8月4日经国投新集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国投新集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09年煤炭买卖购销合同》,预计2009年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110万吨煤烟混煤购销业务,关联交易总额为6亿元。该煤炭销售关联交易议案已于2009年4月21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4)国投新集收购安徽康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4%股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收购金额为10,077.58万元。该关联交易议案已于2008年12月4日经国投新集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所有重大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履行了合法程序,并严格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收购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安排
国投公司在本次收购中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对于必要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将继续规范运作,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履行程序的合法性,保持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除本报告“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三、关联交易——2. 收购人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前24个月内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所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收购人关联方及其各自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员)不存在以下重大交易行为:
一、与国投新集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国投新集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国投新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国投新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国投新集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收购人在收购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上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国投新集挂牌交易股票的行为。
二、收购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收购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收购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国投新集股票的行为。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一、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8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为保持会计政策的一致,公司对2006年度、2007年度会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了追溯调整,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国投公司2006、2007、2008年度财务报表如下:
2006-2008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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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8年度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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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8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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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08年财务会计报告的相关审计意见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投公司2008年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XYZH/2008A10003-11号审计报告,其主要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08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国投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国投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投公司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
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见备查文件《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06-2008年度审计报告》。
四、截止本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财务状况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有重大变动。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收购人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会生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的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程丽
经办律师:张小满
2009年5月21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国投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国投公司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国投公司关于本次划转的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4.《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国投煤炭公司关于无偿划转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3.38%股份的协议书》
5.关于国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6.国投公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8.国投公司承诺函
9.国投公司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国投公司2006、2007、200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11.法律意见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国投新集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12号
联系人: 马文杰
联系电话:0551-2231918
邮政编码:232001
2.国投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
联系电话:010-66579001
传真:010-66579002
邮政编码:100034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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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公司、国投公司 | 指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上市公司、国投新集 | 指 |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国投煤炭 | 指 | 国投煤炭公司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本次收购、本次划转 | 指 | 国投煤炭将所持国投新集43.38%的股份无偿划转给国投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收购人名称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 |
法定代表人 | 王会生 |
注册资本 | 184.18763亿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100000000017644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 |
经营范围 | 从事能源、交通、原材料、机电轻纺、农业、林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办理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业务;办理投资项目的咨询业务;从事投资项目的产品销售;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110102100017643 |
出资人名称 | 国务院国资委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 |
邮政编码 | 100034 |
联系电话 | 010-66579001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 |
国投电力公司 | 电力项目的投资和经营 |
国投煤炭公司 | 煤炭项目的投资和经营 |
国投交通公司 | 港口项目投资和经营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高科技投资 |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 资产管理 |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信托业务 |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电力项目的投资和经营 |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 浓缩果汁生产与销售 |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 钾肥生产与销售 |
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管理 |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 咨询 |
财务指标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总资产 | 171,368.63 | 161,355.56 | 117,769.95 |
净资产 | 55,881.20 | 57,539.82 | 36,074.13 |
营业收入 | 37,926.82 | 27,683.74 | 22,249.80 |
净利润 | 3,968.09 | 4,045.12 | 3,560.12 |
净资产收益率(%) | 7.10 | 7.03 | 9.87 |
资产负债率(%) | 67.39 | 64.34 | 69.37 |
姓名 | 职位 | 国籍 | 长期 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王会生 | 总裁、党组书记 | 中国 | 北京 | 否 |
刘建新 | 副总裁、党组成员 | 中国 | 北京 | 否 |
秦明 | 副总裁、党组成员 | 中国 | 北京 | 否 |
冯士栋 | 副总裁、党组成员 | 中国 | 北京 | 否 |
施洪祥 | 副总裁、党组成员 | 中国 | 北京 | 否 |
张华 | 总会计师 | 中国 | 北京 | 否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有人 | 持股比例(%) |
1 |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 国投公司 | 44.62 |
2 |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投公司 | 44.26 |
3 |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纺织物资有限公司 | 35.99 |
4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8.66 |
5 |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国投公司 | 12.90 |
6 |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国投机轻有限公司 | 6.8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100 |
2 | 国投财务公司 | 49 |
3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7 |
4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4 |
5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 |
6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1 |
7 | 渤海银行 | 11.67 |
划出方 | 国投煤炭 |
划入方 | 国投公司 |
划转股份数量 | 国投新集80,261.08万股股份 |
股份性质 | 国有法人股 |
划转股份占国投新集 总股本的比例 | 43.38% |
公司名称 | 控股比例 | 产能 (万吨) | 煤种 | 大类 | 备注 | |
1 | 国投煤炭郑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0.0% | 84 | 贫瘦煤 | 烟煤 | - |
2 | 山东省滕州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56.4% | 45 | 气肥煤 | 烟煤 | - |
3 |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95.0% | 60 | 气煤 | 烟煤 | - |
4 | 山西阳泉南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2.0% | 320 | 无烟煤 | 无烟煤 | - |
5 | 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60.0% | 90 | 无烟煤 | 无烟煤 | 90万吨在建,2009年末投产 |
6 | 国投新登郑州煤业公司 | 51.0% | 84 | 贫瘦煤 | 烟煤 | - |
7 | 国投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 | 64.9% | 60 | 不粘煤 | 烟煤 | 30万吨在建,2009年末投产 |
8 | 国投曲靖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100.0% | - | - | 烟煤 | 探矿阶段 |
9 | 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 - | - | 无烟煤 | 探矿阶段 |
10 | 新疆国投宝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80.0% | - | - | 烟煤 | 探矿阶段 |
11 | 国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 100.0% | - | - | - | (注1) |
12 | 国投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 | - | - | (注2) |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3.38% | 1055 | 气煤、1/3焦煤 | 烟煤 | - |
公司名称 | 销售区域 |
国投煤炭郑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 |
国投新登郑州煤业公司 | 河南 |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 |
国投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 | 新疆 |
山东省滕州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 |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浙江、江苏、江西等 |
公司名称 | 销售区域 | 煤种 | 大类 |
山西阳泉南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山东、河北、浙江、江苏 | 无烟煤 | 无烟煤 |
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山东、江苏 | 无烟煤 | 无烟煤 |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浙江、江苏、江西等 | 气煤和1/3 焦煤 | 烟煤 |
公司名称 | 目前 | 煤种大类 | 可能的销售区域 |
国投曲靖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探矿阶段 | 烟煤 | 云南 |
国投晋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探矿阶段 | 无烟煤 | 山西、河南、山东 |
新疆国投宝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探矿阶段 | 烟煤 | 新疆 |
国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 无业务 | - | - |
项 目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953,465,396.93 | 13,874,347,592.04 | 9,472,668,966.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149,606.23 | 485,310,031.19 | 476,559,179.89 |
应收票据 | 803,899,999.97 | 911,186,922.86 | 507,136,339.54 |
应收账款 | 3,069,253,044.07 | 4,205,874,289.10 | 2,484,300,056.26 |
预付款项 | 5,741,446,758.86 | 4,337,858,309.99 | 2,448,464,037.89 |
应收利息 | 5,351,648.83 | 877,728.58 | 870,056.79 |
应收股利 | 41,966,818.39 | 74,476,099.03 | 80,229,898.25 |
其他应收款 | 4,363,897,412.10 | 2,660,178,172.27 | 3,694,406,161.78 |
存货 | 3,941,357,452.65 | 3,502,516,409.18 | 1,957,287,158.5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02,053,333.36 | 20,000.00 | 69,885,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423,484.70 | 659,829,384.20 | 225,347,549.18 |
流动资产合计 | 31,169,264,956.09 | 30,712,474,938.44 | 21,417,154,404.30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587,452,121.19 | 16,331,728,199.96 | 5,087,956,118.15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741,841,454.74 | 1,143,834,197.75 | 1,140,086,225.78 |
长期股权投资 | 15,244,594,511.20 | 14,473,583,684.55 | 9,378,238,003.77 |
投资性房地产 | 663,632,886.40 | 702,352,451.16 | 605,947,795.67 |
固定资产 | 68,341,933,941.52 | 63,365,159,142.19 | 53,024,099,263.99 |
在建工程 | 40,996,821,894.10 | 29,159,589,427.71 | 22,208,465,331.85 |
工程物资 | 464,854,821.55 | 68,968,468.45 | 1,044,008,356.43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3,980,230,181.92 | 2,700,238,136.81 | 1,929,085,732.8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67,206,385.99 | 467,206,385.99 | 463,637,079.51 |
长期待摊费用 | 177,047,409.92 | 208,487,938.55 | 253,875,145.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8,879,766.72 | 481,606,171.10 | 429,158,524.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54,871,638.85 | 1,540,332,200.55 | 788,241,688.2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0,199,367,014.10 | 130,643,086,404.77 | 96,352,799,266.20 |
资产总计 | 171,368,631,970.19 | 161,355,561,343.21 | 117,769,953,670.5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127,927,087.99 | 12,258,311,626.81 | 8,069,361,323.86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17,027,354.96 | 937,028,304.07 | 349,393,683.66 |
应付账款 | 6,402,612,710.77 | 6,104,790,641.82 | 4,326,426,612.34 |
预收款项 | 783,840,321.22 | 898,678,519.09 | 366,137,862.16 |
应付职工薪酬 | 1,611,021,014.03 | 1,682,447,503.96 | 1,488,690,371.31 |
应交税费 | 1,468,374,339.94 | 1,179,944,839.25 | 1,261,114,640.12 |
应付利息 | 308,015,108.77 | 236,705,936.49 | 86,734,547.17 |
应付股利 | 281,506,313.74 | 314,821,574.52 | 203,628,991.01 |
其他应付款 | 3,448,974,809.74 | 2,857,939,966.35 | 2,944,655,692.7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78,809,392.99 | 5,067,551,395.28 | 4,214,781,791.89 |
其他流动负债 | 2,613,877,100.67 | 4,596,668,177.93 | 2,513,328,551.13 |
流动负债合计 | 37,841,985,554.82 | 36,134,888,485.57 | 25,824,254,067.4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9,784,308,061.57 | 61,212,654,143.45 | 53,867,144,196.97 |
应付债券 | 5,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1,080,541,918.72 | 96,793,986.86 | 300,051,748.53 |
专项应付款 | 325,275,568.86 | 322,860,174.56 | 594,091,598.40 |
预计负债 | 98,423,250.38 | 104,092,167.55 | 65,624,598.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0,142,557.97 | 3,402,134,856.95 | 689,556,209.2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36,752,265.00 | 542,319,951.45 | 355,103,271.0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7,645,443,622.50 | 67,680,855,280.82 | 55,871,571,622.47 |
负债合计 | 115,487,429,177.32 | 103,815,743,766.39 | 81,695,825,689.91 |
所有者(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418,763,248.88 | 15,800,000,000.00 | 15,80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10,968,047,327.77 | 18,600,285,288.52 | 4,788,984,234.37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661,884,640.07 | 581,961,971.64 | 518,245,597.59 |
一般风险准备 | 80,613,908.69 | 41,851,678.03 | 1,656,838.66 |
未分配利润 | 7,354,471,569.94 | 4,875,198,924.84 | 2,797,969,327.80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9,781.42 | -1,763,178.38 | 4,099,249.3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权益合计 | 37,483,740,913.93 | 39,897,534,684.65 | 23,910,955,247.76 |
少数股东权益 | 18,397,461,878.94 | 17,642,282,892.17 | 12,163,172,732.83 |
所有者(股东)权益合计 | 55,881,202,792.87 | 57,539,817,576.82 | 36,074,127,980.59 |
负债和所有者(股东)权益总计 | 171,368,631,970.19 | 161,355,561,343.21 | 117,769,953,670.50 |
项 目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7,926,820,767.17 | 27,683,739,893.09 | 22,249,802,524.00 |
减:营业成本 | 27,397,715,808.72 | 18,499,112,578.80 | 13,890,844,868.09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52,666,391.06 | 371,628,687.89 | 348,020,843.15 |
销售费用 | 594,364,598.64 | 422,974,487.54 | 399,158,846.69 |
管理费用 | 2,783,639,513.88 | 2,368,889,220.01 | 1,775,762,420.34 |
财务费用 | 3,968,711,732.79 | 3,315,555,678.54 | 2,668,095,146.88 |
资产减值损失 | 473,447,377.15 | 480,861,983.71 | 106,640,921.70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49,360,805.00 | 87,273,506.15 | 221,046,499.49 |
投资收益 | 3,116,039,923.10 | 2,833,918,936.10 | 1,437,752,778.3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9,276,453.55 | 375,709,434.35 | 263,333,258.90 |
二、营业利润 | 5,022,954,463.03 | 5,145,909,698.85 | 4,720,078,754.94 |
加:营业外收入 | 258,168,385.45 | 114,230,672.75 | 45,410,404.38 |
减:营业外支出 | 200,746,031.69 | 97,935,293.05 | 109,478,447.40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0,625,931.58 | 10,579,030.65 | 45,022,868.78 |
三、利润总额 | 5,080,376,816.79 | 5,162,205,078.55 | 4,656,010,711.92 |
减:所得税费用 | 1,112,287,580.86 | 1,117,084,793.18 | 1,095,891,981.46 |
四、净利润 | 3,968,089,235.93 | 4,045,120,285.37 | 3,560,118,730.46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66,786,234.96 | 2,224,822,558.28 | 2,321,162,372.28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前净利润 | |||
少数股东损益 | 1,101,303,000.97 | 1,820,297,727.09 | 1,238,956,358.18 |
项 目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254,413,909.42 | 29,538,457,715.10 | 23,833,449,311.5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03,278,345.41 | 191,440,354.56 | 95,886,679.7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11,744,638.04 | 2,353,171,453.92 | 1,013,939,772.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769,436,892.87 | 32,083,069,523.58 | 24,943,275,764.0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337,609,727.92 | 14,259,635,375.70 | 10,569,647,884.2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80,018,403.91 | 2,749,905,561.64 | 2,159,686,679.1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27,992,754.74 | 4,250,182,959.69 | 3,587,457,009.4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66,326,345.34 | 3,066,574,557.26 | 1,501,883,791.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011,947,231.91 | 24,326,298,454.29 | 17,818,675,364.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57,489,660.96 | 7,756,771,069.29 | 7,124,600,399.5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56,654,875.26 | 10,709,185,860.32 | 6,853,291,398.57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534,170,617.04 | 2,102,097,663.47 | 1,455,417,922.2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 86,300,191.01 | 152,470,485.93 | 44,028,511.8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41,365,825.31 | 22,056,083.63 | 67,040,040.74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713,314.48 | 48,583,938.69 | 95,505,996.1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57,204,823.10 | 13,034,394,032.04 | 8,515,283,869.5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 22,163,818,923.55 | 19,529,997,486.34 | 15,669,450,203.5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488,314,387.99 | 15,168,726,559.22 | 8,885,009,183.63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50,787,659.4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1,085,372.5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184,006,343.46 | 34,698,724,045.56 | 24,554,459,387.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26,801,520.36 | -21,664,330,013.52 | -16,039,175,517.6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49,601,584.27 | 10,911,055,967.46 | 6,772,191,029.3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763,671,553.72 | 4,476,305,967.46 | 4,349,341,029.3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1,644,417,264.09 | 43,147,849,171.30 | 28,290,097,914.63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073,044.31 | 5,008,45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071,091,892.67 | 59,067,355,138.76 | 35,062,288,943.9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041,712,523.15 | 35,373,809,155.66 | 19,613,030,200.6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185,725,874.50 | 5,483,055,446.65 | 3,996,142,857.7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738,412,738.70 | 691,610,938.89 | 416,158,917.2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64,072.02 | 14,4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233,302,469.67 | 40,871,264,602.31 | 23,609,173,058.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37,789,423.00 | 18,196,090,536.45 | 11,453,115,885.5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077,403.96 | -1,243,969.43 | -1,067,240.1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9,599,840.36 | 4,287,287,622.79 | 2,537,473,527.3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24,742,601.11 | 9,437,454,978.32 | 6,899,981,451.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785,142,760.75 | 13,724,742,601.11 | 9,437,454,978.32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12号 |
股票简称 | 国投新集 | 股票代码 | 601918 |
收购人名称 | 国家投资开发公司 | 收购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国际投资大厦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收购人下属全资企业国投煤炭公司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除国投新集外还有6家 否 □ |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 是 ■,除国投新集外还有3家 否 □ |
收购方式 (可多选) | 继承□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802,610,800股 持股比例:43.38% | ||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802,610,800股 变动比例:43.38%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 是□ 否■ | ||
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收购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已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本报告书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完成 否 □ | ||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
法定代表人:王会生 日期2009 年3 月16 日 |
收购人名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
联系电话:010-66579001
签署日期: 2009年 5月21日
上市公司名称: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投新集
股票代码:6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