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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璐
有关夏草质疑上市公司金螳螂2008年度业绩高增长可能注水一事,日前又有了新的动向。记者昨天在“中国会计视野论坛”网站发现一篇题为“金螳螂澄清公告”的帖子,在其跟帖中,有一篇题为《金螳螂财务问题补充说明》的文章,其作者正是夏草。夏草在文中透露,已与金螳螂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并就沟通结果作了说明。
夏草说,在其质疑金螳螂财务存在问题之后,金螳螂于7月8日晚发布了澄清公告,而他立即又对澄清公告作了再质疑。7月9日下午,金螳螂董秘戴轶钧及财务总监罗承云来到其单位,向其详细介绍了该公司业务和财务特点。为此,夏草将双方沟通结果再作说明。
在《金螳螂财务问题补充说明》一文中,夏草谈到,关于收入确认方法问题,金螳螂也谈到公司一直为装修行业的收入确认方法困扰,在上市时以及新旧会计准则转换时曾多次以书面形式向证监会、财政部等权威部门咨询收入确认方法,但最终都没有取得权威部门的书面答复,于是他们根据自己的理解在上市时采用了完成合同法、新旧会计准则转换时采用了完成百分比法,监管层对此没有提出异议。
夏草认为,根据会计准则规定,金螳螂不管是上市时还是2007年后适用收入确认方法都是错误的,因为完成合同法早已废除了;金螳螂又不适用完成百分比法。建议金螳螂改变收入确认方法,改为会计准则允许的“劳务成果不可能计量”时适用方法,金螳螂认可了这一建议。
关于8亿元工程毛利失踪问题,夏草在文中称,“金螳螂没有在2007年报中披露收入确认变更影响数,笔者指控其造假上市证据不足,笔者在此向金螳螂表示歉意。”
据悉,金螳螂在沟通中曾向夏草介绍称,公司工程周期短,完工比例不能及时确认;除此之外,公司工程合同金额及决算额出入较大,工程毛利主要体现在工程决算与合同金额的差价上。一般情况下,合同金额接近工程施工成本(扣除工程税金之后),故不管用完工合同法还是完工百分比法,该公司在完工之前及完工时确认毛利都很少,只有等工程决算下来了,此时才确认工程的大部分毛利,即金螳螂装修业务的毛利确认时点主要是在工程决算下来时,故该公司2007年初8亿元在建工程毛利只有4.33%;此外,公司还表示,这8亿元在建工程在2007年完工之后大部分决算在2008年完成,所以这些工程毛利主要在2008年确认。
对此,夏草认为,金螳螂工程决算时间均衡,对金螳螂以上说明持怀疑态度。他说,金螳螂确实是家竞争力很强的装饰工程公司,但公司存在跨年调整收益的嫌疑。尽管公司声称以工程决算书下达时间为主要毛利确定时间,8亿元工程对应的主要毛利推迟在2008年度确认有工程决算书为依据,但他还是认为这里可能存在很大的操纵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夏草最后在文中表示,金螳螂公司方面对他的该观点并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