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组工作进展
本公司于2009年5月15日与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签署了《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协议》。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于2009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本公司和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资产评估及审计核准、盈利预测等工作正在进行。
待上述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公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二、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须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取得有权部门的核准,并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者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09-03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项的议案》。2008年7月21日,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08]CP41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35亿元,有效期截至2010年7月16日。公司已于2008年7月31日完成了2008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面额共计25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2008年公告)。
2009年7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09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中国光大银行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附息方式公开发行。发行额为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5天,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1.85%。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募集资金用途主要是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本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总额为35亿元人民币。
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中国货币网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bond.com.cn和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