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7月13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徐国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代为表决,董事祝俊明先生、孙涛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陈小华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节约财务费用,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12亿元的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 天,主要用于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和补充公司日常运营需要。发行短期融资券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信用贷款等方式予以偿还。
2008年11月14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第二次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不再实施。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网络化战略的扩张步伐以及公司在柳州奠定的良好商业基础,同意公司在柳州注册成立“新柳邕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暂定名)。新公司由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柳州市商贸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注册资本为1.5亿元,其中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750万元(股权比例65%),柳州市商贸控股有限公司出资5250万元(股权比例35%)。
新柳邕公司选址位于柳州市南环路及航岭路附近的地块,约800亩(最终以国土部门确认为准),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用于现柳州市柳邕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整体搬迁。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实施2008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引起的股份变动对章程对应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六条
原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2,063,442元。
修改后的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8,507,851元。
第十九条
原条款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52,063,442股,全部为普通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限售股份按照相应规定和股东承诺进行流通安排。
修改后的条款为:公司股份总数为768,507,851股,全部为普通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限售股份按照相应规定和股东承诺进行流通安排。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内容。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09-3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09年7月31日下午15:00召开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7月31日下午15:00时
4、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24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2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9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
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发行公司第二次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特别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9年7月29日—30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2楼董
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19
联系电话:0755-25850050,25850936
指定传真:0755-25850050
4、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
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
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农
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
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
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
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关于发行公司第二次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
2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特别议案》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签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09-3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7月13日下午17:30时在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润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节约财务费用,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12亿元的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主要用于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和补充公司日常运营需要。发行短期融资券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信用贷款等方式予以偿还。
2008年11月14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第二次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不再实施。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实施2008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引起的股份变动,对章程对应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六条
原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2,063,442元。
修改后的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8,507,851元。
第十九条
原条款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52,063,442股,全部为普通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限售股份按照相应规定和股东承诺进行流通安排。
修改后的条款为:公司股份总数为768,507,851股,全部为普通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限售股份按照相应规定和股东承诺进行流通安排。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