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宽松 金融“毒品”在港横行
2009年07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涂艳
⊙ 本报记者 涂艳
“只要你在香港的任何一家银行有存款,那过不了几天就会有人上门为你推销他们的产品,我们在香港的分所律师都有类似经历。”内地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国际诉讼部合伙人律师向记者透露。
确实,在内地投资者对富豪折戟高风险金融衍生品的案例感到触目惊心之时,事实却告诉我们,香港每天都在发生这种高风险的对赌交易,每家在港的外资行都在极力推销这些“金融毒品”。“3月份的时候我会见了一位香港的大客户,他跟我提起了一种我闻所未闻的金融产品,即投资者在二级市场购买一定数量的汇丰银行H股,同时与银行约定,如果3月31日当日汇丰银行收盘价站在40港元之上,银行则需要向投资者支付一笔年化约8%的利息,反之投资者既要向银行支付一大笔利息,又得承担二级市场中股价的损失。”这位合伙人律师介绍。
据一位从事金融衍生品诉讼的驻港律师表示,香港金融业发展非常迅速,也比较激进,类似的高风险产品在港可谓遍地都是,也并不排除再次以各种形式渗入内地的可能性。“这些产品大多是2007年推出的,因为在此之前国际证券和大宗商品市场涨势良好,对行情的美好向往和对金钱的渴望推升了这波产品的发行以及最后投资者的巨亏。”和内地银行不同的是,外资银行均非常重视中间业务,而由于香港金融监管的宽松环境,类似“涡轮”、“孖展”等高风险金融衍生品也被设计成了银行理财产品。“但是有些产品不适合中国国情,正如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此前的观点,我们更加需要一些简单、看得懂和需要的产品。”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霍文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