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二OO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07月15日上午9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东方金钰珠宝大厦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兴龙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数166,576,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7.2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166,576,664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
2、关于同意子公司抵押贷款并代本公司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166,576,664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
3、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独立董事、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股数166,576,664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熊壮、唐凡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OO九年第一次临时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09-15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7月15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7月6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参与表决董事 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人。独立董事陈洲其委托独立董事黄光松出席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同意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设立云南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设立公司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1、暂定公司名称:云南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
2、暂定经营范围:翡翠原料及其各种翡翠制品、宝石、珠宝饰品、黄铂金制品的加工、生产、批发、销售。
3、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工业园区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投资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6、投资收益:该公司设立后,如各项经营正常开展,预计每年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亿元。
特此公告。
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