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
本次开通基金转换适用于以下三只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1、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6);
2、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8);
3、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530009;C类份额代码:531009)。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5、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三)基金转换费用和转换公式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如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入金额: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入金额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开放式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技术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农业银行的基金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向监管部门备案,并按要求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六)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简称“基金定申”),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或份额类别
1、 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6);
2、 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8);
3、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530009;C类份额代码:531009)。
(三)办理时间及规则
自2009年7月20日起,投资者可到农业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定申业务申请,基金定申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申购费率的说明
本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农业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申业务并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六)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基金定申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基金管理人或农业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三、基金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简称:基金定赎)
基金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简称“基金定赎”),是指投资者可以委托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按每月固定时间从指定的基金账户代投资者赎回固定份额基金。基金定赎业务并不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构成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赎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或份额类别
1、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6);
2、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8);
3、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530009;C类份额代码:531009)。
(三)办理时间及规则
自2009年7月20日起,投资者可到农业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定赎业务申请,基金定赎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日常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农业银行的规定。
(五)赎回费率的说明
本业务的赎回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赎回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六)定期赎回份额
办理本基金的定赎业务时,投资者可与农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赎回份额,每月赎回份额不低于100份(含100份)。
基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对基金账户内最低保留余额规定为100份,开办基金定赎业务亦受本规则限制。当每次定赎业务的赎回申请确认后,若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低于100份时,该部分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提请投资者特别留意在每月通过定赎业务赎回本基金时始终保证账户内留有超过100份的基金份额。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赎回日即为基金赎回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将于T+7日(包括该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八)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定赎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咨询方式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9
网站:www.abchina.com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站:www.ccbfund.cn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