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09年6月19日证监许可[2009]540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09年7月22日至2009年8月21日,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销售认购本基金。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法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认购申请。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本公司的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须重复开户。
7.本基金的认购金额: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 元。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为进一步方便投资人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招商银行”)合作,面向中国建设银行龙卡持卡人、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卡、准贷记卡)持卡人和招商银行一卡通持卡人推出基金网上交易业务。持有以上银行卡的投资人,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按照网上交易栏目的相关提示即可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交易及查询等业务。
9.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中心和/或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9年7月17日《上海证券报》、7月20日《中国证券报》和7月21日《证券时报》上的《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以各代销机构在其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为准。
12.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本基金增加其他代销机构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3.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14.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021-51085168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08)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别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中国保险大厦8层
电话:021-68649788
传真交易专线:021-58826695
客服电话:400-666-0066或021-51085168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网上交易平台地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多个下属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场外认购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咨询或了解本基金购买事宜。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省、市37家分行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东、深圳、河北、浙江、江苏、河南、上海、山东、湖北、福建、新疆兵团、北京、安徽、四川、辽宁、云南、甘肃、广西、湖南、陕西、江西、重庆、黑龙江、大连、厦门、宁波、青岛、新疆、贵州、西藏、山西、吉林、海南、青海、天津、内蒙古、宁夏。
在发售期间,客户可以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4、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在以下50个城市的543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杭州、绍兴、嘉兴、温州、南京、泰州、扬州、常州、无锡、南通、宁波、苏州、广州、佛山、东莞、深圳、石家庄、沈阳、抚顺、葫芦岛、天津、唐山、大连、鞍山、青岛、威海、烟台、济南、淄博、济宁、武汉、西安、长沙、郑州、洛阳、成都、昆明、重庆、合肥、太原、呼和浩特、南昌、南宁、福州、泉州、莆田、厦门、哈尔滨等。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在以下40家分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天津、沈阳、郑州、济南、重庆、武汉、成都、西安、福州、厦门、太原、昆明、长沙、宁波、温州、义乌、台州、东莞、佛山、无锡、南昌、合肥、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南宁、哈尔滨等。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在境内的54 个城市设有44 家分行及623 家支行(含分理处)。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2个城市的42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石家庄。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中信证券电话:010-845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的30个主要城市的7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沈阳、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岛、郑州、温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31个主要城市的45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重庆、福州、厦门、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在发行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9553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在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目前已在杭州、萧山、临安、金华、诸暨、义乌、浦江、温岭、温州、余姚、嘉兴、海宁、湖州、长兴、德清、嘉善、桐乡、平湖、海盐、桐庐、乐清、绍兴、东阳、嵊州、台州、上海等地拥有36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金通证券咨询电话:0571-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18家营业网点和7个服务部,分布在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东营、潍坊、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13个地市,25个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17、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
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7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承德)、山西(太原)、广东(广州、深圳、珠海、顺德、中山、江门、东莞、湛江)、福建(福州、晋江)、湖南(长沙)、江西(南昌)、江苏(南京、苏州、南通、扬州、淮安、常州、无锡)、浙江(杭州)、安徽(合肥)、四川(成都、绵阳、遂宁、自贡)、陕西(西安)、贵州(贵阳)、青海(西宁)、湖北(武汉、潜江)、山东(济南、青岛、威海)、河南(郑州、洛阳)、辽宁(沈阳、鞍山、铁岭、大连)、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海南(海口)。有关详情请咨询中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中投证券网站:www.cjis.cn
1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在全国105家分行的近2700个网点以及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交通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1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在宁波地区的22个营业部和一级支行的75个理财网点、在上海的1个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的2个理财网点、在杭州的1个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的1个理财网点、在南京的1个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的1个理财网点、在深圳的1个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的1个理财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 www.nbcb.com.cn
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4个主要城市的110家营业部、服务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常熟、潮州、成都、大连、东莞、佛山、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河源、嘉兴、揭阳、昆明、娄底、茂名、梅州、绵阳、内江、南昌、南京、宁波、青岛、清远、汕头、汕尾、上海、韶关、深圳、沈阳、四会、苏州、天津、武汉、厦门、阳江、宜宾、云浮、肇庆、镇江、郑州、中山、重庆
投资者可以拨打安信证券咨询电话:4008001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1、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西藏证券在上海、北京、成都、杭州、拉萨五家证券营业部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西藏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西藏证券网站:www.xzsec.com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在以下78个城市的223个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荆州、黄石、宜昌、济南、烟台、青岛、东营、合肥、石家庄、保定、秦皇岛、张家口、郑州、天津、长春、沈阳、吉林、辽阳、锦州、葫芦岛、廊坊、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绍兴、温州、宁波、无锡、南京、南通、苏州、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等。
23、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华福证券在以下12个地区的3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福州、上海、厦门、泉州、福清、南平、宁德、莆田、三明、永安、龙岩、漳州。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或拨打各地区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2个城市7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绍兴。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32个城市的310多个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南京、镇江、杭州、上海、济南、昆明、深圳、沈阳、广州、武汉、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太原、大连、青岛、温州、石家庄、天津、呼和浩特、福州、宁波、绍兴、南宁、常州、苏州、无锡、烟台、聊城、玉溪等。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银行咨询电话95577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或登陆华夏银行网站www.hxb.com.cn查询。
26、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将在东莞市的107个网点和广州市的1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31个省(区、市)的20,000余个网点办理代销基金业务。
客服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如本次募集期间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由该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2009年7月22日至2009年8月21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1)认购费率为:
认购金额 | 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M<200万 | 1.0% |
200万≤M<500万 | 0.6% |
M≥500万 | 1000元/笔 |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份额认购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本基金10,000元,认购费率为1.2%,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1)/1.00=9,882.42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元本金,可得到9,882.42份基金份额。
(3)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产生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不收取利息折算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与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2、投资人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3、投资人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4、募集期内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其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
三、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9年7月22日至2009年8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个人投资者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C.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
D.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投资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填妥的经投资人/代办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留存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原件及复印件。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资金专户。
A.中国建设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00 1550 4000 5000 7459
B.中国工商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 号:1001 1415 2902 5700 738
C.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 号:0349 2300 0400 0465 2
D.中信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账 号:0867 8087 2000 0031 5
3)认购申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基金交易申请表》;
B.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C.《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D.《基金传真交易申请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人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也不接受顺延受理认购申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本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退回,投资人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二)机构投资者
(下转C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