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7月16日在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21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合法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61,349,734股,占公司总股本44420万股的36.32%。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袁亚非先生因公外出,委托副董事长朱雷先生主持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做为主承销商。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及相关事宜,包括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61,349,7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选举李旻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61,349,7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附:简历
李旻先生,30岁,会计师。历任南京瑞高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南京天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经理、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运营管理本部副总经理。现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
以上议案参见2009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刘杰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