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三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7月16日在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由张文利董事长签发并于2009年7月10日发出。董事应到七人,实到七人,独立董事戴金平女士委托独立董事陈建国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三人及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张文利董事长主持,经过有效表决,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天津岛津液压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株式会社岛津制作所转让公司持有的天津岛津液压有限公司30%股权,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为¥14,401,812.75 元(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万壹仟捌佰壹拾贰元柒角伍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文利先生根据上述原则签署本次股权转让的协议(或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鉴于株式会社岛津制作所和本公司并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成交金额也未超过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标准。
同意七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7月17日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09-15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天津岛津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岛津”)合资期限即将届满,股东双方——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和株式会社岛津制作所(以下简称“日本岛津”)经过协商,同意“天津岛津”继续存续,同时,公司拟向“日本岛津”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天津岛津液压有限公司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双方的持股比例将为:“日本岛津” 80%,“百利电气” 20%。
经天津津评协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津岛津”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经年度审计并调整后的账面资产净值为4405.78万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4800.60 万元人民币,经双方商议,拟以该评估结果作为上述股权转让的依据,即:公司以¥14,401,812.75 元(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万壹仟捌佰壹拾贰元柒角伍分)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天津岛津”30%的权益转让给“日本岛津”。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一致同意公司转让“天津岛津”30%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建国和张立民认为,上述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利先生根据上述原则签署本次股权转让的协议(或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待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或合同)签署后,公司将对此次股权转让的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