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7日发布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其2008年对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预算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45个市(州)及其所属106个县(区、旗)。审计发现,大量土地出让金未纳入预算。
未纳入预算非税收入八成是土地出让金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政策要求将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但从调查情况看,一些地区执行国家政策还不到位。
审计发现,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抽查的10个省本级、23个市本级和41个县,2007年有848.26亿元非税收入未纳入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从结构看,上述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626.42亿元和已收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4.56亿元,合计占上述848.26亿元的79.1%。
调查发现,部分城市的开发区预算收支未纳入所属城市本级预算管理。作为所属城市本级的派出单位,开发区的预算收支应纳入本级预算管理。但审计调查发现,抽查11个省的43个开发区中,有31个尚未纳入2007年本级预算管理。这些开发区当年预算收支规模分别为234亿元和246亿元,占抽查开发区预算收支的79.59%和78.09%。有的开发区预算收入在本级财政预算收入中已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此外,一些地方对上级专项补助的预算编报不够完整。抽查的13个省本级预算2007年共少编中央专项补助2127.71亿元,相当于上年中央专项补助3446.34亿元的61.74%。其中6个省的中央专项补助全部未编入本级预算。市县财政编报上级专项补助不完整的情况更为突出。抽查的29个市县中有24个上级专项补助全部未编入本级预算。
不少“两高”企业仍享税收优惠
审计署调查结果发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与产业政策要求不够协调,审计抽查287户“两高”企业,发现有156户属应关停、淘汰、限制或环保不达标企业,占54%。
这主要体现在,一些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以企业性质、企业所在地域为条件,没有充分体现国家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以下简称“两高”)行业过快发展的要求。这些“两高”企业2007年共享受税收优惠19.01亿元,占其同期入库税收的51%。
值得注意的是,大量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审计抽查了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6户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的企业,其中85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36.31亿元。
消费税流失严重
审计署调查结果发现,消费税税制设计不尽合理,税收流失比较严重。
现行税制规定,烟、酒、化妆品等产品的消费税均在生产环节主要从价计征。审计调查发现,酒和化妆品类生产企业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明显压低产品出厂价从而少缴消费税的情况比较突出,主管税务机关也普遍未对企业作纳税调整。抽查的52户应税企业中有44户存在此类问题,据测算,2007年至2008年这些企业共少缴消费税116.15亿元,是其同期实缴消费税的27%。
审计报告建议,应灵活有效地设置消费税纳税环节,逐步将消费税由单一环节征收过渡到多环节征收。
此外,国税部门在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时存在漏税现象。2007年,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税部门共对58.75万户企业实行所得税核定征收,占全部企业所得税征管户数的39%。审计抽查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6户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有104户(占59%)具备查账征收条件,按规定不应实行核定征收。这些企业2007年按核定征收方式仅缴纳所得税1.14亿元,若实行查账征收,按账面利润测算则应缴纳税款4.74亿元。
“由于现行核定征收办法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税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一些税务局或因管户太多、或出于其他方面考虑,随意扩大了核定征收范围并从低适用应税所得率,个别基层税务局甚至将核定征收这一本应从严适用的管理方式当成了对企业变相减免税的手段。”审计署审计司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