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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改革的场子、位子和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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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改革的场子、位子和调子
    2009年07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周翀
      ⊙本报记者 周翀

      

      市场各方高度关注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截至三只中小板股票完成发行,可以作一小结。正如一系列统计数据显示的那样,市场主体积极正面回应改革,改革成效初显且趋势良好。

      我们认为,评价改革的效果、审视改革的路径乃至展望改革的未来,形象地说,需要为发行改革看场子、占位子、定调子。

      首先,为改革看场子。这就是说,我们认识、研究和评价改革,要认识、研究和评价改革所处的市场环境——“新兴加转轨”。惟其新兴,则在我国资本市场中推动发行改革,则不似成熟市场靠自然演进,而需政府主导,且发行改革必然带动、影响相邻、相关领域的改革,发行改革自然有先锋、突进的意味;惟其转轨,则有必要意识到,发行改革基于现实的市场环境,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亦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还需要综合配套。

      其次,为改革占位子。这就是说,我们认识、研究和评价改革,要认识、研究和评价改革的边界。改革要解决什么问题、可以解决什么问题,与改革效果要一一对应,凡不应归于改革能效范围内的问题,则不应用来评价改革的效果。比如,长久以来存在于IPO和再融资环节中的“圈钱”争论,实质反映的是公司治理和股权文化的问题,但却突出表现在发行这个环节之中。公司是否融资、以何种方式融资、募资投向,本来是商业判断问题,在良好的公司治理和股权文化中,这种行为必然受到良性的约束和制衡。而在我国,则表现为小股东、大股东、管理层相互之间的不信任、不约束,情绪表达远远超过理性作为。类似的问题,发行改革再到位,恐怕也无法解决。再如,上文中的发行共性问题,显然也远远超出当前发行审核的范围,超出发行工作的边界,指望发行改革解决这类问题,显然也不够明智。改革的边界清晰于《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和原则;改革要取得边界以外的效果,则必然需要综合配套。

      最后,为改革定调子。这就是说,我们在明晰场子、位子的基础上,应全面、理性评价改革,争取共同通过自身的努力——归位尽责,形成更多的共识,为改革的推进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应该说,三只中小板股票的发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定下了好调子;但是,下一步更大改革效果的取得,则还要强调市场主体进一步的归位尽责,询价对象要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客观报价,而不能挟二级市场散户自重高报价、抢筹码;发行人应树立发行上市的正确理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上市公司经营水平,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承销商要勤勉守信,维护买卖双方的长期利益和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我们相信,随着监管层和市场主体持续做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后续工作,并继续分步推进、完善改革措施,作为市场咽喉的发行体制必将进一步理顺,并进而为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