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因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07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有关规定,自200年7月15日起,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阳光城(股票代码:000671)应用上述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详见相关公告: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因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导致份额净值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09年7月16日])。
2009年7月20日,本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阳光城复牌,该股票交易开始活跃,市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恢复采用交易当天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180)了解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