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信息披露
  • 4:焦点
  • 5:特别报道
  • 6:信息披露
  • 7:特别报道
  • 8:广告
  • 9:金融·证券
  • 10:金融·证券
  • 11:观点·评论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货币债券
  • A3:期货
  • A4:信息披露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公司调查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中国融资
  • B7:产权信息
  • B8:信息披露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C53:信息披露
  • C54:信息披露
  • C55:信息披露
  • C56:信息披露
  • C57:信息披露
  • C58:信息披露
  • C59:信息披露
  • C60:信息披露
  • C61:信息披露
  • C62:信息披露
  • C63:2009年第二季度报告
  • C64:信息披露
  • C65:信息披露
  • C66:信息披露
  • C67:信息披露
  • C68:信息披露
  • C69:信息披露
  • C70:信息披露
  • C71:信息披露
  • C72:信息披露
  • C73:信息披露
  • C74:信息披露
  • C75:信息披露
  • C76:信息披露
  •  
      2009 7 21
    按日期查找
    C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64版:信息披露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7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新华光     编号:临2009-23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9年7月15日以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9年7月20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为精减机构,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决定将上海分公司注销。上海地区现有业务和应收账款的清理由丹阳分公司和公司本部负责。授权经理层办理注销事宜。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以前应收款项采用的会计估计为年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年以上
    比例5%10%20%50%100%

    根据公司本部目前的市场环境和生产经营状况,公司目前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已不适应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坏帐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变更后的具体计提比例标准为:

    账龄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比例0%20%50%100%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