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于2009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怀进鹏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书。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怀进鹏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董事会对怀进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感谢。根据有关规定,在改选的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就任前,怀进鹏先生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
董事会提名薛澜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一: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薛澜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二: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薛澜,作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薛澜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三:薛澜先生简历
薛澜,男,1959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清华大学21世纪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清华大学中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及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同时兼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副会长,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发展研究中心(IDRC)董事、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世界经济论坛全球行动委员会委员、卡内基梅隆大学兼职教授等。
1991年薛澜先生获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工程与公共政策博士学位后,受聘担任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助理教授。1996年回国任教于清华大学,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与管理、科技政策与创新管理、危机管理等。曾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良师益友奖、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杰出青年基金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学科著作类二等奖、政治学科著作类三等奖等。
证券代码:600718 股票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09-016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七次监事会于2009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王宛山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书。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王宛山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监事、监事长职务。监事会对王宛山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感谢。根据有关规定,王宛山先生的辞职即日起生效。
监事会提名涂赣峰先生任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涂赣峰先生简历
涂赣峰,男,1964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2年8月至今任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中国稀土学会理事、中国高校产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冶金高校产业协会理事长等职。1999年10月至2002年8月曾任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副院长。曾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三届辽宁省青年科技奖一等奖等荣誉,是中国有色冶金领域的学术骨干。